娛樂

吳宗憲找余天當證人 組律師團告館長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4月12日10:42 • 發布於 2020年04月12日10:42

記者方佳琳/台北報導

綜藝天王吳宗憲去年曾在YouTube的「JackyWu's VLOG」批部分網紅「不是看不起你們,是因為你們沒有經過素養」,對此「館長」陳之漢不滿開嗆吳宗憲「地下藝人總統」,雙方在網路上掀起口水戰,而吳宗憲事後也決定告館長妨害名譽,而今(12日)吳宗憲進棚錄製《小明星大跟班》時透露,過幾天會在針對館長爆料他「在外面欠好幾億」一事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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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提到余天曾向他爆料「吳宗憲在外面欠好幾億」,引起不小風波。(圖/資料照)

吳宗憲與館長隔空互槓已久,館長日前直播中透露「我被吳宗憲告了」,甚至扯出余天私下向他爆料,「吳宗憲在外面欠好幾億」,而吳宗憲今天受訪時提到,這次找來律師團繼續告館長,同時也強調案件目前已進入法律程序,所以絕對不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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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表示過幾天將會針對館長說他欠債一事提告。(圖/記者林聖凱攝影)

吳宗憲也被在場媒體開玩笑說余天大哥恐成為證人,不過吳宗憲先前也解釋過,余天曾在電話中直說:「阿憲啊!事情不是這樣」,一切都是余天下節目後閒聊的內容,沒想到會被拿來做文章,吳宗憲也豁達地要他「不用解釋」,自己清楚余大哥的原意並非指他欠債,吳宗憲今天表示「我跟余大哥什麼關係,交情幾十年,我們熟悉程度你們很難想像,根本不需要對話」,一個眼神就能了解對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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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69
  • 傅明珠
    這個牆頭草近來霉星高照,因廣告內容不實才被2罰,現在被告真爽人心!
    2020年04月12日13:32
  • ✩米米✩
    一定不能和解啊,告死那個沒水準的館長
    2020年04月12日13:38
  • Chun Leeʕ̯•͡˔•̯᷅ʔ
    館腸的做法根本就是廖北啊 別人告訴你的玩笑話 你開直播放送出去 被告夕鶴
    2020年04月12日13:32
  • 對!綠管髒了不清不行
    2020年04月12日13:25
  • 釋字656解釋文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後段規定:「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所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如屬以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而未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等損及人性尊嚴之情事者,即未違背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而不牴觸憲法對不表意自由之保障。 故吳宗憲或可勝訴 館長或有回復名譽之責 故沉默是金 實有道理
    2020年04月12日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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