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律師參加電子音樂節花1千元買大麻 持二級毒品判拘役30日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9月16日04:32 • 發布於 09月16日04:32

大麻毒品猖獗,存有許多黑數未被發掘,高檢署今年3月間統合全國檢警發動「擊落麻毒專案」,台北律師公會律師陳姓男子,遭搜索發現涉持有大麻成分植株碎片袋等物,經採尿為大麻陰性反應,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士林地院日前依持有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士林地檢署追查,陳男去年4月中旬某日,在苗栗縣山區參加電子音樂節時,以新台幣1000元買下1公克大麻毒品而持有,直到今年3月間,警方執行高檢署查緝大麻毒品專案,在陳男士林區住處搜索查扣檢出大麻成分的研磨器1個、綠色乾燥植株碎片1袋、及1個圓柱狀金屬濾心。當時陳男經採尿送驗,鑑定呈現大麻陰性反應。

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承認持有驗出大麻成分的物品,檢方依扣押物品、毒物鑑定書、自願受採尿同意書等,認定陳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持有第二級毒品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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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認定,陳男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扣案含有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的研磨器、綠色乾燥植株碎片袋及圓柱狀金屬濾心均沒收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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