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內政部皆依據縣市國土計畫內容及發展需求進行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

行政院
更新於 10月15日02:43 • 發布於 10月15日02:43

【本文由內政部提供】

有關今(14)日媒體報導「臺中市盧秀燕市長喊話中央沒有補償辦法如何溝通國土計畫,以及議員指出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之部落區都沒住人影響原住民居住權益」一事,內政部澄清,國土功能分區圖是由地方政府依照110年4月30日所公告的縣市國土計畫指導內容進行劃設,地方政府現階段仍可依現有機制核實滾動調整農地條件及部落範圍。此外,地方認為有發展需求,也可提出具體需求及規劃內容,透過通盤檢討和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調整為城鄉發展地區。內政部非常重視地方對於國土計畫相關意見,仍請臺中市政府儘速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提送內政部,才能透過審議機制,具體回應地方關切的各項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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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內政部前已補助各地方政府進行原住民族聚落建物調查,由地方政府依照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之部落範圍劃設適當國土功能分區,國土計畫上路後,因應部落長期發展需求規劃適當區位,亦可由地方政府啟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以多管齊下保障族人居住權利;至於部落範圍如仍有需調整,可由市政府報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修正,並無議員所擔心劃錯的問題。

內政部再次強調,農業部對於農業發展支持,會以堆疊式的方式據以推動農業各項支持措施,透過農業資源挹注以保障實際務農者的權益。此外,有關農業「產、製、儲、銷、休閒農業」等設施需求,土地免經變更就可以直接向地方政府申請使用,比過往更為便利與彈性,請地方政府一起努力兼顧國土保安與地方發展需求,共同促進農業永續發展。

內政部最後表示,目前已有過半13縣市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後續也會儘速召開國土計畫審議會議進行審議,強調國土計畫法是要引導土地合理利用,並防止國土繼續被零星破壞,提醒仍請地方政府儘速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以確保國土永續,讓國土計畫在明(114)年4月30日如期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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