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各行業別有不同的排班需求,政府允許雇主將正常工作時間分配到其他工作日,因而訂出2週、8週、4週變形工時(彈性工時)規定,企業雖能採用變形工時制度彈性調整工作時間,但因為運用上頗為複雜,實務上仍有許多企業主、管理者在排班時未注意到一些原則而違反加班、休假規定。就有超商、速食店業者未實施變形工時,讓員工連續上班8到12天,也有勞工進公司一陣子後,因為每天都上班10小時,才知道公司原來有實施變形工時。
提醒雇主們,清楚、合法的規範是員工對雇主最基本的信任,排班紊亂或任意調移工時,若遇到懂得爭取權益的勞工,公司很可能因此被申訴受罰!用下面這張圖快速對照正常工時與2週、8週、4週變形工時的差異:
至於,企業所屬的行業別能否適用變形工時?又如果適用,應該屬於哪一種變形工時類型?您可以進一步到勞動部網站查看各行業別是在哪一年度公告可採用:
1、正常工時:適用勞基法的行業別都必須符合。
2、2週變形工時行業別: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行業都可採用。
3、4週變形工時行業別:目前共有42個行業別,常見如餐飲業、超商、銀行、診所等。
4、8週變形工時行業別:目前共有29個行業別,常見如製造業、運輸業、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的行業等。
如何排班不違法?按照以下步驟並對照上圖
當確定企業行業別符合的變形工時類型,並經過工會/勞資會議/員工個別同意,就可以按以下順序對照上面圖表進行排班。然而,需特別留意的是,部分工時勞工除非公司是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才可適用變形工時制度(註2),其他的狀況則不適用,因其工時已相較全時工作勞工短,能讓雇主彈性安排出勤(註3)。最後,排完的班表也別忘了給員工確認並簽名,避免後續有爭議。
掌握以上原則,班表就不會有違法的問題了!至於員工請特休、事假、調班、各班別人力是否充足等狀況,就要考驗管理者協調的藝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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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有符合勞基法§36Ⅳ規定指定的行業別,才有例假7休1例外的情形,請參考勞動部網站說明
註2:可參考勞動部108 年09月27日勞動條3字第 1080130988 號函
註3:可參考勞動部103年11月05日勞動條3字第1030028069 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