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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男誘保險女業務摩鐵簽約硬上 傳百則簡訊騷擾!她崩潰提告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16小時前 • 發布於 17小時前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郭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正妹保險業務員小愛(化名),請她幫忙規劃保單後,在2021年12月間專程南下高雄找小愛準備簽約,因時間太晚找了摩鐵投宿,郭男對小愛誆稱「遭通緝不敢一個人睡」,把小愛騙進摩鐵,並趁機對她伸出狼爪性侵,事後還不斷傳訊息騷擾小愛,害她崩潰向閨蜜哭訴,並決定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郭男徒刑3年10月。

判決指出,從事海鮮盤商的郭男是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從事保險業務的小愛,郭男請小愛幫自己和3個小孩規劃保險,2021年12月6日晚上11時許他南下高雄,小愛帶著文件開車去高鐵左營站載郭男,因為時間已晚,郭男請小愛載他到摩鐵投宿,小愛拿出文件請郭男簽,郭男又藉故拖延,小愛只好先行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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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郭男又打電話給小愛,說自己還沒吃晚餐,而且自己「被通緝不敢一個人睡怕警察上門」,央求小愛幫忙買了晚餐後,拿到摩鐵給他,就可以順便簽了保險文件,兩人後來在房間內邊喝酒聊天,郭男竟趁機將小愛按在床上,性侵得逞。

小愛受辱後逃離摩鐵,但郭男竟還不斷傳訊息提起此事、騷擾小愛及家人,甚至叫人堵車和破壞物品,小愛也向閨蜜求助哭訴,後來才決定鼓起勇氣提告。

法院審理時,郭男辯稱小愛是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沒有強制她,律師也幫郭男辯護稱,兩人的對話紀錄可以看他們就像一般男女朋友說話的口吻,且郭男個子嬌小,跟小愛一樣高,沒有辦法把小愛甩到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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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審法官根據小愛指控的證詞前後一致,且認為以她身為保險業務員,難認她會隨意杜撰遭他人性侵等自損名節,甚至可能導致工作受到影響,且郭男傳給小愛的LINE提到「至於昨晚的事情我真的很痛苦」、「希望你不要再生氣了」、「我做了一件傷天理的事是我最痛苦的一件事」等語,認定郭男犯行明確,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徒刑3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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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江凌
    腦子有洞
    7小時前
  • 艾爾
    下流惡男
    14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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