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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擬「通殺」大法官人事案 知情人士:不副署實際上挑戰的是總統權威

信傳媒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曹韻汶
賴清德總統8月底提名張文貞、姚立明、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等7人為大法官,共七人為大法官人選,立法院會明將進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圖片來源/總統府提供)

立法院會今(24)日將處理大法官人事同意案,總統賴清德8月底提名張文貞出任司法院長,姚立明出任司法院副院長,以及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與劉靜怡共七人為大法官人選,立法院會明將進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不過,隨著朝野衝突加劇,國民黨團傾向「全部封殺」大法官人選,今日表決將採團進團出,而最終結果仍要等黨團大會協商後才會知曉。

國民黨團傾向「全部封殺」,將採團進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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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本月11日進行人事同意權詢答,大法官被提名人、時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王碧芳被問到死刑存廢立場時表態「支持死刑」,她說,回憶起29年前曾辦過的一起性侵殺人案件,開庭時被害人母親哀悽的面容,如同已跟著死去。她認為,犯罪情節嚴重,若沒有相對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制度,採取死刑才是罪責相當。

據了解,由於王碧芳是唯一明確表達支持死刑的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原則上已決議全面封殺大法官人選,不過有藍委認為可以讓她一人通過,其餘否決。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受訪時表示,黨內確實初步傾向「全部封殺」,但最終仍會在投票前再度召開黨團大會才會拍板定案。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各黨團有自己的審查標準和決定,但對他而言,審查大法官人選的原則很簡單,那就是絕不能讓挺廢死大法官出線,因為台灣人民8成反廢死,國民黨和人民站在一起,所以絕不會挺廢死大法官。現在的憲法法庭,已經充斥挺廢死大法官,倘若在野黨同意任命廢死大法官,未來絕對會再出現更多實質廢死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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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團副總召吳春城表示,民眾黨團立場是憲法法庭能正常運作,放行人選尚未定案。吳春城指出,民眾黨團希望讓憲法法庭正常運作,這也是賴清德總統跟執政黨的責任,例如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在野黨沒有刻意讓政府難做事,就是因為在徵詢人選的過程中,總統府至少有尊重在野黨。然而,在大法官人事案卻一意孤行、完全沒有溝通,責任就不能推給在野黨單獨承擔。

藍營知情人士:若卓榮泰不副署,實際上挑戰的是總統權威

此外,除了大法官人事案外,此次通過的《憲訴法》甚至可能使憲法法庭癱瘓,外界就傳出,行政院長卓榮泰可以運用憲法第37條「副署權」,讓通過的法案卡住無法公告。根據憲法規定,總統若要公告任何法案,就需要行政院長副署,只要行政院長卓榮泰拒絕副署就可以實質阻擋法案實施。

對此,藍營知情人士認為,行政院不會動用這條權力,這樣等於是打臉自己的決策。所謂的「副署」在憲政架構上,指的是「內閣首長代元首負責」的行為,也是權利傳輸的結構,因此若總統公布的法律行政院長不副署,實際上挑戰的並非立法院,而是賴清德總統的權威。

藍營知情人士指出,而依照憲法第72條規定,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因此總統若於十日內不公布法律,則視為違憲。然而同條文中亦明定,依憲法57條,若行政院認為立法院議決之法案有窒礙難行,能提請覆議,這也是憲政體制之下唯一可行的方案。

藍營知情人士續指,副署是對國會的權力制衡,若走到最嚴重地步則有可能發起倒閣案。不過,國民黨目前身為國會多數是不可能會讓倒閣案發生。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也表示,什麼叫毀憲亂政,賴清德、民進黨如果不副署、不公布,就是在完美示範什麼叫毀憲亂政。行政院對法律有疑慮,可以提覆議,但覆議沒過的話,行政院沒有不副署的憲政餘地,同樣,總統也沒有不公布三讀法律的憲政空間,倘若民進黨真的走到這一步,就是在摧毀立法權,而摧毀立法權,其實就是在摧毀台灣民主。民主進步黨,真就成為民主退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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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1
  • 塵埃
    提的是阿貓阿狗,為什麼不封殺!
    1天前
  • CY Lin
    廢死的都封殺
    1天前
  • 建誠
    廢掉大法官。
    1天前
  • 志強-Uncle Chiang
    支持解散國會重選,讓民意再次決定,而不是黨意亂政!
    1天前
  • charsney(永宗)
    投同意就是挺廢死!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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