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加密貨幣市場再度升溫,比特幣價格突破 9 萬美元大關。隨著市場規模擴大,各國對加密資產課稅議題的關注度也與日俱增。根據 PwC《2024 全球加密資產稅務調查報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全球已有 54 個主要加密市場司法管轄區表示將採用 OECD 的「加密資產申報框架」(CARF),預計於 2027 年前實施加密資產交易資訊的自動交換機制。
各國逐步將新型態金融商品納入申報範圍
OECD 於 2023 年 6 月發布加密資產申報框架(CARF),並更新金融機構共同申報準則(CRS),將新型態金融商品納入申報範圍。需要申報的交易包括:
- 加密資產之間的交換
- 加密資產與法定貨幣之間的交換
- 價值超過 50,000 美元的商品或服務對價的加密資產轉移
以美國來看,美國國稅局(IRS)將加密貨幣視為可課稅財產,主要特點包括:短期資本利得稅率在 0% 到 37% 之間,具體取決於申報所得,且從 2025 年起,加密貨幣經紀商需向 IRS 提交Form 1099-DA,挖礦收入、質押獎勵和借貸平台利息均需課稅,另外各州稅收計算方式不一,尤其在 NFT 課稅方面尚未達成共識。
歐盟稅率高低落差大,反應歐盟整體財政制度
歐盟國家間的稅制差異較大主要反應了歐盟整體財政制度,首先低稅率國家包含,斯洛伐克、盧森堡、保加利亞、希臘、匈牙利、立陶宛等大約落在 0-15% 之稅率,高稅率國家則含蓋丹麥(37-52%)、芬蘭(34%)、荷蘭(36%)、德國(0-45%)、愛爾蘭(33%)大多採用資本利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制度。
簡單來說,資本利得稅(Capital Gains Tax)主要針對投資收益課稅,通常稅率會比較固定,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則是採用累進稅率制度,與納稅人總收入相關。
亞洲各國稅制各不同,日本歸類雜項所得,新加坡會考慮諸多因素
亞洲各國的稅制則各具特色,譬如日本將加密貨幣收益歸類為「雜項所得」,而稅率範圍則從 5 % 到 45 % 都有,最後還有一項特別規定為加密貨幣損失不能抵扣其他收入。
韓國則計劃對超過 250 萬韓元的獲利徵收 20% 稅率,實施時間延至 2028 年,延後原因是因市場波動性考量及基礎設施不足。
香港目前無專門針對數位資產的稅法條款,不過香港對加密資產的課稅遵循其獨特的地域性原則,也就是說只有在香港產生或源自香港的收入才需要納稅。在實際操作中,稅務局會根據「收入來源原則」來判定特定的加密貨幣交易是否需要繳稅。對於個人投資者而言,如果其加密貨幣交易屬於資本性質的收益,則無需繳納任何稅款。
新加坡稅務局(IRAS)則採取了一個相對開明的立場,基本原則是不對個人投資者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得徵收資本利得稅。這意味著,對於以投資為目的的個人持有者來說,其加密貨幣投資所獲得的收益是完全免稅的。
這種政策的核心在於區分投資行為和交易行為。對於長期持有加密貨幣的投資者,其獲利完全免稅。然而,如果個人進行頻繁的加密貨幣交易,或將其作為主要的商業活動,這些收入則可能被視為交易所得,需要按照個人所得稅率繳稅,最高稅率為 22%。新加坡稅務局在判定某項活動是否構成交易時,會考慮諸多因素,包括持有目的、交易頻率、交易規模等等。
最後,從全球稅制比較來看,新加坡和香港的稅收政策相對友善,特別是對個人投資者而言。相比之下,丹麥、日本等國的高稅率政策則可能會影響投資人意願。隨著加密市場持續發展,預期各國將逐步完善相關稅收制度,在促進產業發展和確保稅收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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