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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啟動「6至7層樓集合住宅」申報 落實中央公安政策、建構宜居安全城市

觀傳媒
更新於 9小時前 • 發布於 9小時前 • 觀傳媒

(觀傳媒中彰投新聞)【記者廖妙茜/台中報導】為維護台中市建築物使用安全,讓市民居住更安心,內政部要求地方政府針對6至7層集合住宅(H-2)應於今年1月1日起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範圍,都發局落實中央公安政策,已於去年8月20日府授都管字第1130234973號公告在案,申報期間為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社區管理組織或管理負責人應委託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認可的專業機構檢查員或專業人員(持建築師或執業技師證照者)辦理檢查簽證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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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住宅公安檢查六項-重點在避難逃生的順暢度。(圖/記者廖妙茜翻攝)

都發局說明,建築物公安申報目的主要為確保防火避難路徑通暢及設施設備安全,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集合住宅檢查項目共有兩大類六項,第一大類與避難逃生有關,包括避難層出入口、直通樓梯及安全梯等三項;第二大類則是設備檢查,包括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等三項,每一項都與住家安全息息相關。經由專業人員依據原來建管單位核准的竣工圖說進行逐層檢查,確認各項設施設備正常運作無阻塞破壞情形,才能確保意外發生時能順利逃生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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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表示,今年因是台中市6至7層樓集合住宅首年申報,都發局將逐步協助社區完成首次申報,對於已成立管理組織之社區,都發局將優先列入公安輔導訪視名單,另對於尚未成立管理組織之社區,住宅處另協助提供成立管理組織輔導,以及成立管委會補助、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修繕補助等措施,協助社區穩定運作及簡化申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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