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首爾5日綜合外電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因涉嫌受賄貪汙,判處15年徒刑,罰鍰130億韓元(約新台幣3.5億元)。
2008到2013年擔任南韓總統的李明博是南韓第4位淪為階下囚的總統。他的繼任者朴槿惠因另一樁貪汙醜聞入獄服刑,2017年初遭憲法法庭正式彈劾下台,捲入朴槿惠貪污案的三星集團少主李在鎔也遭判處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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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博被控從三星和南韓情報部門等機構接受1000萬美元(約新台幣3.1億元)賄款,引起外界對政府和企業領導人之間緊密關係的擔憂。(譯者:陳昱婷/核稿:徐崇哲)1071005
😁 文興 😊 台灣貪污的到處趴趴走
2018年10月05日12:05
力行Ho 台灣法院水準有南韓一半就好!
2018年10月05日12:09
民 看看阿扁過的多爽!
2018年10月05日12:10
昂叔叔 貪污,在台灣是有罪的
但是,錢不用繳回來
也不用關
2018年10月05日12:13
羅兆晏 阿扁臭了嗎
2018年10月05日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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