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肉沒切細噎死老翁 印尼看護判刑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01月08日21:29 • 發布於 2021年01月08日21:30
老翁吞不下大肉塊噎死,新竹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將印尼籍看護判刑三月。(資料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印尼籍看護阿密(譯音),照顧中風的黃姓老翁時疏未注意,將沒有切細的大塊肉放在餐盤上就去如廁、洗碗,未料黃吞不下大肉塊噎死;新竹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將阿密判刑三月,因她以廿五萬元與家屬和解,獲法官給予緩刑兩年。

老翁中風又沒牙齒 吞嚥咀嚼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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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八十歲黃翁二○一二年中風,行動不便,四十歲的阿密從前年下半年起,受黃家聘用照顧黃翁。

去年四月二十一日晚間八點多,阿密在客廳陪伴照顧的黃翁用餐時,本應注意黃翁因中風後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年紀大且沒牙齒,吞嚥咀嚼能力較差,竟疏未注意,將未切細的大片肉塊,放在黃翁伸手可觸及的餐盤上,就先行離開如廁、洗碗,沒想到黃翁伸手將大片肉塊往嘴裡塞。

看護餐後未檢查 翁肉塊哽喉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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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密稍後返回客廳,開電視給黃翁觀看,也沒查看黃的嘴裡已卡住一片大肉塊吞不下去,又離開前往廚房繼續洗碗;黃翁因無法自行嚼碎吞嚥,異物哽噎呼吸道致呼吸性休克。稍後家人發覺,緊急通知救護人員到場,自黃翁咽喉處取出一公分及四公分肉塊各一塊,但送醫後仍不治。

阿密坦承疏未注意,將未切細的大肉塊放在黃男餐盤上可觸及之處,且黃男用餐後未檢查他嘴巴內有無異物哽噎。

新竹地院法官念其案發後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答應賠償廿五萬元,最後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三月、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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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96
  • 謙仁
    這其實滿衰的 老實說 個人認為判決不算公正
    2021年01月08日23:22
  • 富弘
    是看護還是幫廚?
    2021年01月08日23:21
  • Yun chung chen
    怎麼不說為何她要洗碗,雇主一定有責任。 好好顧我就不信會有事。
    2021年01月08日23:17
  • Annie Chou 安~莉
    又要備餐、又要洗碗、又要看著老人用餐, 很難保證面面兼顧呀!
    2021年01月08日23:31
  • 小賴
    以後賣吃的看到老人家來買先問一下對方有沒有咀嚼能力還是中風過,不然肉太大塊噎死對方,賣家就惨了。
    2021年01月08日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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