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情專區

法部︰港女命案 殺人犯不能逍遙法外 司法正義不能私了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21日23:44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1日21:30
針對港女命案,法務部長蔡清祥與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昨召開記者會,提出處理「三原則、兩方案」。(記者方賓照攝)

蔡清祥︰未放棄管轄權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想來台灣投案,被質疑動機不單純,背後恐有港府、中國聯手操作,國民黨陣營猛批蔡政府拒讓陳同佳來台受審、自我閹割主權;法務部長蔡清祥與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昨召開記者會,提出「三原則、兩方案」。蔡強調,中華民國從未放棄管轄權,不會有拒收的問題,但堅持「司法正義不能私了,不允許殺人犯逍遙法外」。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台港應速建立司法互助

邱垂正指出,此案重點是讓司法正義獲得彰顯,還給被害家屬公道,陳同佳殺害女友潛逃回港,凸顯台港司法互助機制的重要性與迫切性,當務之急,台港應儘速討論建立司法互助機制。

政治操作的是香港政府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在記者會上,有香港媒體詢問台灣政府是否有「政治操作」,以爭取選票?蔡清祥駁斥,我方都是依照法律規定處理,所謂「政治操作」、「政治凌駕司法」的是香港政府,而非台灣政府。

蔡清祥指出,法務部處理本案有三原則。首先,台港均有此案的司法管轄權,基於陳同佳和被害女友都是香港籍,陳在香港羈押期滿前,港府應本於職權追訴其殺人犯行。其次,「司法沒有空窗期」,港府不應讓陳嫌到處趴趴走,以免串證或滅證,我政府會透過司法互助處理本案,「絕不會私了,更不會有拒收的問題」。最後,中華民國政府從未放棄管轄權,絕不卸責,願在司法互助前提下,全力提供相關資訊、並派員協助。

我提處理三原則兩方案

蔡清祥表示,基於上述三項原則,行政院責成法務部與陸委會組成專案小組與港方接洽,處理本案的司法互助事宜,並提出兩項方案。

首先,考量家屬心情和審判的便利性,港府應優先審理本案,我國司法機關願提供相關事證協助。其次,應由香港法院對港府有無管轄權做出正式裁定;若香港法院裁定無管轄權,我政府願與港府討論後續處理。

蔡也說,陳同佳涉殺人重罪,不應縱放,港府應於陳另案執行期滿時立即逮捕並偵辦。

對陳嫌有意來台投案,邱垂正強調,任何案件追訴,都不可能是在港府切割管轄權,操作嫌犯自行來台,僅憑嫌犯個人自白,卻沒有完整事證和資料情形下進行追訴,我方要求透過司法協助,將陳送到台灣的立場從未改變,建議台港儘快討論建立可長可久的司法互助機制。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69
  • jackle
    笨笨 我不是博士 聽不懂啦!
    2019年10月22日07:34
  • 王 紹銘
    綠腦真白痴! 以香港法律他再過幾個小時就要被放了,放出來他就是自由之身引什麼渡?當他出獄後自願來台受審你不讓他進來?那你通緝個屁啊! 腦一綠腦就殘~真可憐,就不能司法歸司法嗎?政治可以凌駕在任何事情之上?此例一開台灣成為外國人的殺人天堂~白痴菜桶政府執政後台灣制度亂七八糟!政治治國一堆沒有專業的人任職國營事業的肥貓、做錯事不用負責、犯罪也不會被判刑,政治正確遠超過任何事!噁心至極!搞不懂一堆愚民還支持菜桶!
    2019年10月22日05:23
  • 龍 傑
    全世界只有冥進洞可以罔顧司法正義! 拒絕香港殺人犯投案的目的,就是不能讓世界發現送中條款,其實是我國法務部要求香港殺人犯引渡回台而衍生的問題!!一旦殺人犯自首回台,冥進洞的計謀將受世界人權團體批評...!操弄仇恨意識、引發社會動亂⋯⋯更將影響菜總統大選! 所以冥進洞一定不能讓人犯自首回台灣!
    2019年10月22日05:09
  • 龍哥龍哥
    這種政腐就是口口聲聲“守護主錢”的的政府 如果今天被殺的是你的親朋好友 我只問一下 你覺得要送中還是要送台 送中-那為何一直在操作反送中 送台-那為何現在不送台審 真牠馬的垃圾政腐 我操猊的垃圾冥騙黨 法務部,猊會有報應的
    2019年10月22日05:02
  • Andrew
    有三原則 那就讓陳來台灣受審啊 再囉嗦什麼?
    2019年10月22日04:53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