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一位客人至新北市淡水區一家自助餐店用餐,被店內所提供的免洗竹筷刺傷,造成她要坐救護車到馬階醫院掛急診,並向店家索賠1700元醫藥費,但店家認為女客人的傷口要用「放大鏡」才能看清楚,因此拒絕賠償。沒想到近日卻收到傳票被告過失傷害,讓店家相當無奈,「慘飲業真的是夠慘啊,隨時會出事!」
這間自助餐店的主管在臉書《爆料公社》上表示,今年4月份,一名女客人到店內表示,她在用餐時,被店內提供的竹筷給刺到手,害得她要坐救護車到馬階醫院掛急診,並抱怨店家店家提供品質不良的筷子,造成她的手受傷,「罔顧消費者的權益,提供這種會害人的筷子?」同時索賠1700元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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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店家檢視了女客人的傷口,發現該傷口需要用放大鏡才看得到,肉眼幾乎無法辨識,質疑女客人「這樣的傷口必須要坐救護車?要掛急診?」當下婉拒賠償。沒想到事後竟收到調解委員會的調解通知,女子還要求店家道歉及賠償醫藥費、無法工作的薪資、精神賠償費用,最後雙方調解不成立,不歡而散。
而近日店家又收到地檢署繼來傳票被告過失傷害,讓主管相當無奈,直呼「筷子真是一個偉大的產品,真是讓我大開眼界」,並希望繼禁止提供吸管後,也能禁止提供免洗餐具,並表示「不然因為筷子我真的法院跑不完。」
貼文一出,引起熱議,網友也紛紛留言「這世上真是無奇不有啊!像這種事也可告上法院」、「那根筷子是跟廟前的龍柱一樣大支嗎?」、「被竹筷刺到就要送急診?她紙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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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 Lin 這種人不是第一次勒索店家,這是這種人的常態,主要應該該店家食物不錯。
以前碰過一個朋友,請她吃知名餐廳,結果這小姐就不停撈湯,後來不知道怎麼有跟頭髮,也不知道是她放的還是湯被她撈到頭髮,然後她把老闆叫來問他怎麼辦,結果大餐廳都先自謙說自己的錯,這小姐還跟老闆套交情,老闆說下次給她優惠。拜託是我請的客。結果跟她出去3次,都髮發生頭髮在湯裡,一次在老四川,一次在內湖三井,三井的員工被責備。三井竟然給我卡片致歉。那三次都是我請的客,這「李姓台中女子」,後來就沒跟她做朋友了。因爲詐騙是一種習慣,這種騙子社會上很多,有時商家要調錄影,報案,因爲這類都是慣犯,她們都會挑名店,因爲名店都不好意思得最客人。
2020年07月12日11:47
荒唐 應該是慣犯了,小人難防
2020年07月12日12:44
森鴿 筷子有保留下來嗎,臺灣人百百種,就是犯賤,真賤,
2020年07月12日11:20
林台月 被筷子刺傷,到底有多嚴重要坐救護車掛急診,醫院又是怎樣急救他,有這麼嚴重嗎?
救護車應該有醫護人員陪同,不能判斷一下嗎?
2020年07月12日14:12
yoyo Lin 懷疑是不是同一人,我碰到一個李姓女子?
2020年07月12日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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