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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手機定位出現同學家 同學不認帳:妳到學校再找找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2月09日12:57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9日12:30 • 記者鄧力軍 /台中報導

手機達人黃杰日前以手機定位法,協助一名國中女學生找出遺失的手機位置竟是出現在她同學家住址,媽媽帶女學生向豐原警分局報案,員警要女學生先打電話跟該名同學問問看,同學一口否認「沒有看到,妳明天到學校再找找看」,女兒與媽媽都感覺很無助。

手機達人黃杰表示以定位法尋找女學生遺失的手機時,該手機也正好上線使用中,wifi的名稱就是女學生同班同學的名子,IP位置就是同班同學家的住址,案情幾乎已可宣佈「破案」﹔但黃杰為建議先與同學家長懇談,看看能否拿回手機,因一旦以竊盜案報警,竊盜案屬公訴罪,警方受理後即無法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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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學與媽媽最後還是決定報案,當向台中市豐原警分局合作派出所報案時,警察表示,女同學手機不見,可能只是單純遺失,被同學撿走而己,不能証明是被竊走的,最後就以「遺失」受理﹔員警也請女同學打電話給手機定位出現住址的同班同學,詢問有沒有撿到手機?結果對方回答「沒有看到,妳明天到學校再找找看」,隨即掛掉電話,遺失的手機也從此關機。

女學生媽媽感到很無助,再度向手機達人黃杰訴說委曲,臉書上的網友很熱心,七嘴八舌提意見,一名網友向警察朋友請教怎麼辦?警察朋友表示,手機不見,若真的有被偷的跡象,就要堅持報「竊盜」或「侵占」,不要被值班員警「洗腦」而動搖立場,警方就必須依刑案偵辦,調閱手機通聯等紀錄,通知手機持有人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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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
  • 登高
    電信警察發文電信公司,某日某時某分,ip派發給哪位user使用,其實就可以請家用網申請人到案說明!
    2019年12月09日14:41
  • 謝小芫
    一支手機最貴5萬,用信譽去換,真的很不值得!
    2019年12月09日20:21
  • Benjamin
    想起以前也被洗腦:報案說放學回家後發現手機找不到,結果三聯單寫成「在家遺失」。有誰會在家中丟失手機的???
    2019年12月10日02:55
  • Maychin
    我知道妳撿了我的手機,請還我,不然要報警了!這樣會不會比較好拿回來(不傷感情又給台階下)
    2019年12月10日10:08
  • 大梅
    講話幹嘛拐彎抹角,直接讓對方啞口無言不就好了。
    2019年12月10日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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