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林姓女大生騎機車出門,沿路未打方向燈遭到檢舉,短短2分鐘內被開6張罰單,總計7200元,氣得父親砸爛機車,不准她再騎。林父也向議員江和樹陳情,孩子有錯,但檢舉達人太離譜。警方則表示,違規時間雖集中,但皆是不同路口,並未違反檢舉規定。
據了解,林姓女大生當時是騎機車從大里區內新國小往十九甲方向行駛,因未打方向燈,短短2分鐘內被檢舉多次,遭開6張罰單,每張1200元,總計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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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父說,女兒過去也曾因未打方向燈被檢舉,他勸過多次不聽,每次女兒騎車出去就提心吊膽,這次再被開了這麼多張罰單,他氣得砸毀機車,包括儀表板、車殼、車燈都已毀損,就是不要女兒再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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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父坦承,違規確實是女兒的錯,只是這次竟多達6張,懷疑檢舉達人故意尾隨。江和樹也發現,女大生違規都同一天,但檢舉人很專業,在7天期限內一封封分天寄出,以提高檢舉成功率。
江和樹強調,違規就是違規,他不是替違規人說話,但這種惡意檢舉令民眾無法接受,呼籲交通單位,是否可考量檢舉人的背後動機,也讓被檢舉人有申訴機會。
不過,警方表示,依照規定,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或是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確實只能舉發1次,不過,女大生雖是在6分鐘內,卻是在不同路口,因此可依法開罰,若民眾有疑義,可提出申訴。
巫居旺 叫女兒自己繳啊!車子是無辜的。
6小時前
國勳 過去就被檢舉過還不改善,這樣的慣犯被重罰剛好而已
6小時前
Patty 死性不改,被檢舉剛好而已
6小時前
楊智凱 Khải 也不用砸爛吧,可以賣掉阿!
6小時前
Jack Liang 我也檢舉過 但不會動機不純一直尾隨 說真的 動機不純的檢舉與違規 都不是一件好事 這兩種都是惡意
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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