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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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府動植物防疫所人員三月至四月三日,再次複查林內鄉四十五歲陳姓負責人違規私設狗場,遭陳拒絕配合而不得其門而入;警方報請雲林地檢署由莊珂惠檢察官指揮偵辦,再次進入稽查發現陳違規飼養犬貓達近四十隻,且未給予適當醫療與飼養環境,致犬貓受傷、死亡。全案偵結將陳依違反動保法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指出,陳姓負責人前因違反董物保護法案,經列管為不得飼養犬貓隻黑名單,竟於一一三年間承租林內鄉某鐵皮屋當狗場,假動物救援名義,並以誘捕籠、吹箭等方式,誘捕流浪犬貓;經防疫人員二月間接獲檢舉前往稽查,共救援一三四隻犬貓、死亡犬貓達十隻,三月十九日對陳開出累計達二十萬二千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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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檢署表示,陳男一再故犯,防疫人員三月廿六日再次前往稽查,查獲違規飼養七犬、十九貓中,五隻幼貓遭刻意與母貓隔離而死亡;防疫人員再次稽查時遭拒絕而請警報請地檢署偵辦後,四月十二日持搜索票進入,發現犬隻頸部明顯外傷、環境髒污未清、通風不佳,致犬隻死亡、屍身見骨未移除,認陳有虐待動物涉嫌違反動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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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22日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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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23日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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