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43歲方姓男子(站立者)民國110年第3度酒駕, 還因開門不慎,造成後方騎士摔倒受傷,遭重罰新台 幣21萬元,又因逾期未繳,移送強制執行,直到存款 遭凍結、名下不動產遭查封,才前往法務部行政執行 署花蓮分署辦理分期繳納。 (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提供) 中央社記者張祈傳真 111年5月6日
花蓮43歲方姓男子(站立者)民國110年第3度酒駕, 還因開門不慎,造成後方騎士摔倒受傷,遭重罰新台 幣21萬元,又因逾期未繳,移送強制執行,直到存款 遭凍結、名下不動產遭查封,才前往法務部行政執行 署花蓮分署辦理分期繳納。 (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提供) 中央社記者張祈傳真 111年5月6日
阿六 政府及只會罰款收錢而已,增加國庫收入,對有錢的人來說有用嗎?對受害者的家屬來說有用嗎?
2022年05月06日15:36
玉清境天之羅偉邦 政府應該思考的是為什麼酒駕還是一直在酒駕,如果酒駕一次無論有無肇事都要付出讓人害怕的代價,誰敢酒駕!
2022年05月06日15:32
Tsao 酒駕都是垃圾人渣
2022年05月06日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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