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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43歲男3度酒駕罰21萬不繳 遭強制執行(圖)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05月06日10:09

花蓮43歲方姓男子(站立者)民國110年第3度酒駕, 還因開門不慎,造成後方騎士摔倒受傷,遭重罰新台 幣21萬元,又因逾期未繳,移送強制執行,直到存款 遭凍結、名下不動產遭查封,才前往法務部行政執行 署花蓮分署辦理分期繳納。 (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提供) 中央社記者張祈傳真 1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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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 阿六
    政府及只會罰款收錢而已,增加國庫收入,對有錢的人來說有用嗎?對受害者的家屬來說有用嗎?
    2022年05月06日15:36
  • 玉清境天之羅偉邦
    政府應該思考的是為什麼酒駕還是一直在酒駕,如果酒駕一次無論有無肇事都要付出讓人害怕的代價,誰敢酒駕!
    2022年05月06日15:32
  • Tsao
    酒駕都是垃圾人渣
    2022年05月06日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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