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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資助房產頭期款「開唯一條件」 李蒨蓉吵著要離婚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09月12日02:26 • 蕭雅文
李蒨蓉回憶剛結婚時,對婆婆不願把房子登記在她名下一事,頗有微詞。(圖/李蒨蓉臉書)

女星李蒨蓉2004年與富商李德立結婚,育有2名兒子,如今小孩都到美國求學,李蒨蓉夫妻在台灣生活。昨(11日)晚間,李蒨蓉分享當年結婚時,婆婆雖願意贊助房子頭期款,但堅決不可登記在李蒨蓉名下,讓她耿耿於懷。

李蒨蓉在文中表示,跟姊妹聚餐時,其中一位聊到正在替適婚年齡的兒子買房,除了考慮贈與稅,還有避免兒子婚後跟配偶有財產糾紛。李蒨蓉聽到這裡,心揪了一下,憶起20年前結婚時,婆婆拿出頭期款資助她和老公買房,但開出唯一的條件「房子不可以寫我的名字」,讓李蒨蓉一直耿耿於懷,尤其跟丈夫吵架不開心時,就會拿出來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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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蒨蓉自爆曾多次和丈夫吵著要離婚。(圖/李蒨蓉臉書)

儘管根據中華民國法律,婚後財產是夫妻共同持有,但李蒨蓉從未諮詢過律師,「結婚20多年吵吵鬧鬧,雖然多次吵著要離婚,卻未曾走上決裂爭產之路。」

李蒨蓉轉述女性朋友跟公婆同住的故事,生活的摩擦讓她難以消化,但又不想掏私房錢分攤房租,所以無法搬出去住。李蒨蓉勸女性朋友:「遙望幸福卻不願意付出,那幸福真的只能用看的,嚐不到!」認為夫妻是生命共同體,不該計較太多,也不要害怕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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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蒨蓉覺得婚姻生活像是倒吃甘蔗。(圖/李蒨蓉臉書)

回首20年的婚姻,李蒨蓉覺得像是倒吃甘蔗!把房產賣掉後,和丈夫成為租屋族,目前最大的財務壓力是兒子昂貴的學費,還有現在的高物價。李蒨蓉說,儘管和老公看起來什麼都沒有,但彼此相依、為家庭共同努力,「現階段的我真心認為夫妻倆一起打拚奮鬥才是紮實的幸福。」最後,李蒨蓉盼望以自身的例子,能鼓勵到已婚的姊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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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50
  • Rebecca (利百加)
    婆婆付的錢為什麼要加妳的名字
    09月12日03:46
  • 老公是富商,買房子需要父母拿頭期,代表這位富商當初也只是掛名在父母下面
    09月12日03:44
  • 很正常啊,自己拿出來自己的錢,也不希望最後落到別人手裡
    09月12日03:43
  • 彭宗億
    先想想自己的身份地位跟經濟能力再去頗有微詞吧!
    09月12日03:42
  • Yun Yang
    (現在和老公什麼都沒有……)一開始不是寫老公是富商嗎?
    09月12日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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