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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眼案凶嫌判5年 村民:太輕了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2年06月15日08:35 • 發布於 2022年06月15日08:35

楊嫌是列管精神病患者 社區居民擔心出來又危害社會 認應強制收容治療

震驚社會的屏東潘姓超商女店員慘遭徒手挖眼案,屏東地院昨天依重傷害罪判處兇嫌楊男五年徒刑。(記者毛莉翻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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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社會的屏東超商女店員遭楊姓男子徒手挖眼案,屏東地院十四日依重傷害罪判處楊男五年有期徒刑。

這起駭人聽聞的事件,一審判決結果的消息傳出後,當地村民認為判的太輕了,僅判五年很快又會出來危害社會,應該要強制送醫收容治療。

涉案的楊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且是列管的精神病患者,犯案後引發社區居民恐慌,屏東地方法將他院羈押至今;而慘遭挖眼的被害潘姓女店員復原情況穩定,下個月將進行第三十次的心裡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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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起事件發生於去年九月間的屏東縣高樹鄉,當時楊姓男子進入潘女上班的一家超商,楊因不滿潘女提醒進入店內要戴口罩防疫,竟暴怒衝進櫃檯,痛毆柔弱的潘女,還壓制被害人,以手臂勒頸,再以手指猛力摳挖潘女雙眼,導致潘女鼻梁斷裂、左眼窩骨折及結膜受傷等。

受害人潘女已搬離重創地,住在他鄉親友家,屏東縣府將持續心理諮商輔導。(記者毛莉翻攝)

楊男在犯下挖眼案前,同年六月也在高樹鄉一家早餐店,毆打並持菜刀砍傷婦人,導致被害人頭部腦震盪及左側頸部、腹部被砍傷,所幸店家攔阻,被害婦人才保住性命;當時楊男被送往精神醫院強制治療一個多月,回社區後沒想到又犯下挖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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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
  • 1、根據刑法278重傷罪,法定刑是5年到12年 2、所以只判5年應該只是他的最低刑期 3、原因可能有兩個 4、第一個就是行為人其實只有犯“重傷未遂罪” 再加上行為人本身有精神上面的問題 5、所以雖然行為人手段兇殘,但也只給予5年最低刑期 唉! 😓😓😓
    2022年06月14日22:55
  • 小鍾
    這種的沒救了,槍斃吧。 不然下一次是‘’官員‘’親屬,再來槍斃嗎?
    2022年06月14日23:45
  • 上官阿助
    屢犯 !應該重罰重判 否則有樣學樣 / 社會動亂 人心不安!
    2022年06月15日09:07
  • 陳建榮James🐻✨
    我比較好奇,挖這個人渣一顆眼睛,恐龍們會判幾年?
    2022年06月15日09:01
  • 煜霖💤
    六月在高樹鄉一家早餐店,毆打並持菜刀砍傷婦人 九月在高樹鄉,楊姓男子痛毆柔弱的潘女,還壓制被害人,以手臂勒頸,再以手指猛力摳挖潘女雙眼 這兩筆單獨放在大陸都可以撼動國際 何況兩次都是同一人 第二次還被輕判五年 真牠媽的台灣之光 女權榜樣
    2022年06月15日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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