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甜心主播」之稱的三立新聞「94要客訴」主持人楊琇晶,2年前接到多封莫名電郵、無聲電話,楊女報案,檢警查出王姓、李姓男子涉案,依恐嚇罪起訴2人;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判處王、李各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楊琇晶2019年3月首次接到電子郵件,內容是證嚴法師的「靜思語」,郵件同時附檔夾上2張楊女租屋處大門、樓梯的照片,楊女前往刑事局報案,自稱可能因主持政論節目而得罪人,盼望警方低調查案。
不過,楊女報案後到同年10月,又陸續接到4封莫名電郵,寄件者來意不明,郵件內容包含楊女疑似外出購買咖啡的照片,1張楊女搬新家的大門照片,留言並指「新家環境不錯!還要出來是不是?」,外加接到6通無聲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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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循線追查發現,郵件、電話來自在電信公司擔任網路維修工的李姓男子,警方約談李時,李稱,王以前是他的鄰居,王在「94要客訴」擔任製作助理,是王給他楊女的電話、郵件信箱以及楊女住處等資料。
檢警再約談王查辦,王否認犯案,李後來也翻供,稱自己因為很喜歡楊琇晶,才傳訊息去關心她,不過,因李在警局偵訊中,一度刪除與王LINE的對話紀錄,王緊接著傳簡訊要李不要去應訊,法官因此認定王、李是恐嚇案的共犯。
判決說,王姓男子曾任立法委員助理、電視節目助理,目前是節目製作人,他因與楊琇晶在工作上發生不愉快,指使李犯案;李姓男子曾從事超商工作,目前擔任電信公司維修員,因曾與王同住一社區,於是與王聯手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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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量刑認為,王、李在長達7個月的期間內,透過寄送電子郵件、無聲電話恐嚇楊女,造成楊女身心受創,不僅常擔心受怕,更因此搬家,2人卻還是以楊女新家的照片接續恐嚇犯行,2人犯後均無悔意,依法判刑。
Henry 關四個月後主播的人身安全可能更加危險…唉
2021年10月05日07:33
Mike 欺負女人的垃圾。
2021年10月05日14:50
Sam 好幾個月長時間的恐嚇
結果只罰12萬?這在美國怕是要判賠到破產吧?
2021年10月05日09:12
Ken 當過立委助理就是不一樣,整個人連犯罪都是走路有風。
2021年10月05日12:19
Alex 三立的? 含税嗎?
2021年10月05日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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