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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吵架掐主管脖子遭免職 竟拿強鹼潑瞎對方雙眼

TVBS
更新於 2019年11月18日07:13 • 發布於 2019年11月18日07:13 • TVBS新聞
示意圖/TVBS

桃園一名胡姓男子因工作和紀姓主管發生口角,胡男一時情緒失控掐住紀男脖子,還放話恐嚇要「一命換一命」,報警處理後公司將胡男免職,沒想到他因此懷恨,隔天準備了4大桶強鹼氫氧化鈉朝紀男從頭淋下,導致紀男因此雙眼失明。最高法院審理後依重傷罪判胡男8年7個月刑期,其中7個月可易科罰金。紀男也提起民事訴訟,目前二審仍在審理中。

據判決書指出,事發前一天胡男和主管紀男曾發生衝突,因胡男不願完成工作,2人爭執不休,當天下午胡男竟兩手掐住紀男的脖子,還對他恐嚇說要「一命抵一命」,讓紀男心生恐懼,旁邊的人看到趕緊報警,公司隨後將胡男開除。沒想到胡男心生怨懟,隔天提早進入公司,還準備了4公斤的強鹼,躲在2樓等待紀男,看到對方出現,就從後面將整桶強鹼從頭淋下,紀男當場痛得哀嚎,強鹼流入他的眼睛和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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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男眼睛遭到第四級化學性灼傷,送醫後仍無法恢復,雙眼輪部幹細胞幾乎完全受損且缺血管,眼球萎縮、角膜壞損,雙眼無恢復的可能。警方逮捕後交由檢方提起公訴。但胡男卻矢口否認自己曾恐嚇要一命換一命,法官勘驗爭執後的錄影畫面,認定胡男的確曾出此言。

胡男又辯解沒有要傷害主管,只是「給他一個小小教訓」,沒有特意要害紀男失明,法官認為胡男有正常人心智,由頭潑淋強鹼會波及眼睛是可以想見的,且胡男工作會使用到強鹼,平時都會戴手套,應理解強鹼碰到皮膚有刺激性,碰到眼睛可能失明等,法官不採信他的說詞。

雙方至今未達成和解,案子經歷一審、二審,上訴到最高法院,但胡男犯後態度不佳,否認重傷害及恐嚇,維持原刑度,判他入監服刑8年7個月,其中7月可易科罰金。紀男另外還提出了民事訴訟,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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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編輯/葉宣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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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8
  • 🐯大維🐯
    廢了別人一生,讓對方比死還難受..這樣才判8年7個月.. 個月可以易科罰金..那不就四年就可以假釋...台灣的司法.... 哀
    2019年11月18日08:09
  • 莊啟和
    爛司法!
    2019年11月18日08:48
  • 浦島太郎
    鼓勵犯罪?一雙眼就這樣沒了才八年?真他媽划算!
    2019年11月18日09:06
  • 胡 學榮
    事情有很多面向,有時管理階層的心態也是其中一個因素,求好?求表現?求管理績效? 有時爭一時...得到的卻不是自己能想像的... 雙眼瞎了...公司還會任用嗎? 打的贏官司賠償金能拿得到嗎? 一口氣吞不下去..造就兩個人生的毀滅
    2019年11月18日07:48
  • 俊卿
    出來後換他殘廢
    2019年11月18日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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