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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死亡業者不用負責? 勞動部認定「僱傭關係」

台灣好新聞
發布於 2019年10月14日13:20 •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慶連假期間,3天內接連發生2起外送員車禍死亡悲劇,外送員的職安問題、勞權問題引發討論。外送平台業者聲稱,與外送員為「承攬關係」,因此不用替他們保勞健保。立委質疑,業者為了減少成本,才會有「假承攬、真雇傭」的情形。對此,勞動部14日針對發生意外的兩家業者Foodpanda、Uber Eats進行勞檢。勞動部職安署認定,兩家業者與外送員之間屬於「僱傭關係」,而非平台所稱的「承攬關係」。

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說,根據勞資合約內容,包括外送間需穿公司制服、使用制式保溫箱、機車需黏貼公司logo、無法在選擇時段接單要在24小時內回報公司,種種規定,認為平台業者和外送員,有一定的指揮關係,兩者間存有「組織從屬性」,符合「雇傭關係」,公司要負起雇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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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子廉指出,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業者要提供「出勤紀錄」、「勞工名卡」和「工資清冊」等相關資訊。初步調查發現,這兩家業者均未提供,屬於情節重大,若遲不提供資料,將依法最高裁罰總計新台幣175萬元。

鄒子廉說,外送員與公司是僱傭關係,業者沒有給予勞工保險,將依「勞工保險條例」開罰。此外,兩名勞工因公死亡,雇主應該依規定給予「職災死亡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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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5
  • 小華
    我不是幫熊貓跟屋伯講話 而是這根本百分之一千就是承攬關係 政府硬要拗成僱傭,是腦子有洞嗎? 他們是手機搶單,怎麼可能會有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及出勤記錄?? 你要強迫外送員都去公司打卡嗎? 還是要硬拗成網路打卡也算? 應該做的事,是立刻成立外送員職業工會 工會能夠提供勞健保跟團保 立刻迎刃而解 而不是扭曲法律基本精神,硬拗成僱傭! 這種政府根本是侮辱法律踐踏法律到極點!
    2019年10月14日14:08
  • 艾倫
    如果只兼差2個小時 也要保勞健保嗎
    2019年10月14日13:41
  • Jie Lin
    那可能又要加價了 😂 看過許多外送員搶時間也不兩段式左轉, 事故還是得先釐清相關責任。
    2019年10月14日14:02
  • 這時代什麼都不用出出一個平台,店家抽4成,機車別人出,別人的兒子死不完,台灣人還不知道哪裡聽來的消息一個月12萬,一小時能跑兩單一各月頂多三萬多,全台灣店家都全都加入全被抽四成,高單價幾千元的餐點也是很多人再叫,無本生意真好賺,全台灣被搞到食物剩一半不然就是要漲價,整個台灣整天就是外送員鑽來鑽去, 現在還想學鴻海郭台銘都是臨時工,都不是顧傭關係就對了,從鴻海血汗工廠制度搞到全台全世界有樣學樣,整個台灣整個世界都被這血汗剝削制度一步一步的控制全民👆
    2019年10月14日16:40
  • 淨依
    會做外送員⋯ㄧ定是是辛勞 又危險⚠️的工作⋯ 雇主,ㄧ開始就應該有意識到⋯ 每天急著外送、騎機車人員的危險⚠️⋯⋯ 而為外送員想到意外⋯⋯ 這才是真正長久之計的生存之道
    2019年10月14日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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