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再生醫療三法革命修正 細胞定義跨到異種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2年04月09日20:10 • 鄭郁蓁/台北報導
《再生醫療三法》上周完成60天預告後做出三大革命性修正,未來細胞定義不再只限制人類,擴充到「異種」。圖為台大醫院細胞治療中心凍存室內的液氮低溫儲存罐。(范揚光攝)

衛福部今年1月公告《再生醫療三法》草案,上周完成60天預告後做出三大革命性修正,未來細胞定義不再只限制人類,擴充到「異種」,例如可在豬身上培養人造耳朵、任何細胞製劑一律都屬於藥品、以及開放生技藥廠參與不必取得藥商執照,最新草案將報行政院,最快五月送進立法院審查,拚今年過關。

台灣開放自體細胞治療超過三年,去年特管法落日後,衛福部催生「再生醫療三法」,分別為「再生醫療發展法」、「再生醫療施行管理條例」,以及「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全力朝異體化、自動化、量產化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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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次長石崇良表示,經60天預告期後針對各界意見再度提出修正,其中最大的突破,就是鬆綁定義,從原本限定細胞來源,限制只能用「人」的細胞,擴充到「異種」以及「基因細胞的衍生物」,前者例如可在豬身上培養人造耳,參考其他國家再生醫療不再限定細胞來源只能來自人類本身,後者則有助於「外泌體(exosomes)」(細胞外囊泡)研究發展,雖然對人體細胞實驗室規格要求將會更高,但未來運用將更寬廣。

細胞製劑 一律視為藥品

其次,是把所有再生醫療使用的細胞製劑分為四大類,分別為基因治療製劑、細胞治療製劑、組織工程製劑、以及複合製劑,一律視為「藥品」,以避免到底是醫材或藥品定義模糊衍生爭議。石崇良解釋,以複合製劑來看,例如心臟支架原本屬於醫材,但上面有細胞製劑,就視為「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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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在醫療技術部分,由於並非所有醫療機構都有能力設置自己的細胞製備場所(CPU),因此需和生技業者合作,委託業者進行細胞修飾,原本辦法讓許多醫界認為只能找藥商合作,但施行條例授權「再生醫療生技醫藥公司」業者不必取得藥商執照,就能參與。石崇良也強調,施行管理條例,這次也針對細胞製備場所(CPU)一定要採高規格管理,必須符合GDP、GMP、DDP、GTP等規範。

提供環境 降低治療成本

「把土壤都鬆好灌溉好,才有人願意種鬱金香」,石崇良形容,再生醫療三法可以提供健全的環境,避免劣幣驅除良,尤其異體細胞治療是未來的趨勢,能更有效降低治療成本二到三成,台灣有好的醫療品質,而且細胞治療有冷鏈儲存、細胞活性問題,距離是重點,台灣具有發展成為亞洲細胞治療HUB的優勢。

不過,台灣藥學會理事長康照洲則憂心,原本藥品相關管理已有藥事法運作順暢,如今又創造另一個條例來管,不僅疊床架屋,且增加灰色地帶,萬一出事各部會難道不會踢皮球?且如何賠償患者、又該由誰來監管細胞藥品品質?「難道最後都是食藥署?那又和現在有什麼不同?他認為,與其另設一套制度,不如納入原來的藥事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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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
  • jaska
    從文章得知 。 心臟支架原本屬於醫材,但上面有細胞製劑,就視為「藥品」。 誰來監管細胞藥品品質?難道最後都是食藥署? 食藥署掌管心臟支架 ,這神邏輯 。呵呵
    2022年04月10日01:50
  • 盡人事 聽天命
    搞到人不像人反而像雜種以後的人會越來越像雜種可悲呀這就是人類的進步
    2022年04月10日02:27
  • Joe
    就是腦殘,有什麼上位者,看得出一團混亂啊!
    2022年04月10日04:17
  • My Name Lampo
    淦G巴爛叫症腐
    2022年04月10日03:16
  • 盡人事 聽天命
    呆丸充斥太多法匠 不食人間烟火 遠古朱籮紀恐龍 十 殮茶婠 林北痛痕一 槑丸法匠 👎👎👎 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2022年04月10日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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