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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霸凌走了!勞動部喊「無法證明霸凌」 醫直言「心理、工作層面都是霸凌」

中天電視台
更新於 10小時前 • 發布於 2天前

勞動部北分署同仁疑似遭霸凌輕生,而勞動部長何佩珊、政務次長許傳盛今(19)日開記者會說明調查結果指出,據訪談同仁說法,謝宜容雖讓同仁們感受到相當大的心理壓力,不過「無法證明北分署長謝宜容有實際的職場霸凌情形。」對此,精神科醫師直言「這確定就是職場霸凌」。

勞動部北分署同仁疑似遭霸凌輕生,對此,精神科醫師直言主管對同仁情緒失控、辱罵,並造成同仁極大壓力「就是職場霸凌」。(圖/翻攝自楊聰才臉書粉專)

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指出,在台灣的職場中,如果單位主管對同仁情緒失控、辱罵,並造成同仁極大壓力,這種情形已經構成職場霸凌。如果以職場霸凌的定義來說,通常指在工作環境中,個人長期受到來自上司、同事或組織的系統性負面對待,以至於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工作表現或職場關係受到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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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聰財說明,霸凌形式包括言語攻擊,如辱罵、貶低或侮辱;行為上的欺壓,例如過度指派不合理工作;故意孤立或施加過大的心理壓力等,且主管情緒失控、辱罵員工,屬於言語暴力的一種,這不僅傷害員工的自尊,還可能導致員工長期處於焦慮和壓力之下,進而影響心理健康,例如產生自我懷疑、憂鬱或焦慮症狀。根據職場霸凌的定義,這樣的行為顯然屬於心理層面的霸凌。

霸凌形式包括言語攻擊、行為上的欺壓、故意孤立或施加過大的心理壓力等。(示意圖/pexels)

另外,楊聰財指出,主管在非工作時間(如半夜一點或清晨五點)要求員工立即回覆,並要求短時間內完成,屬於過度負荷的工作壓力,且缺乏合理性,這種行為可能導致員工無法平衡工作與生活,甚至損害其身心健康,也是一種霸凌行為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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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聰財指出,根據這些行為可能導致員工自尊心受損,因此,該分署長對員工的影響,已經構成心理層面的職場霸凌,以及工作負荷層面的職場霸凌,且不合理時間點與要求,更進一步凸顯主管未善盡合理管理的責任,這些行為不僅違反工作平等法中的「防止職場性別或一般歧視」條款,也觸及勞動法對員工健康保護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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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JEANG
    大家都知道是霸凌,只有勞動部不知道。
    2天前
  • Maktub
    總算看到一篇正常的發言了
    2天前
  • Claire
    這種勞動部,勞工權益要靠他們維護真是笑話
    2天前
  • 林國昌
    爛單位爛人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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