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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柯文哲等4人交保 北檢深夜提出抗告:有勾串、滅證、逃亡之虞

新頭殼
更新於 12月27日16:08 • 發布於 12月27日15:59 • Newtalk新聞 |張柏源 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交保後,返回住家。 圖:周煊惠 / 攝

Newtalk新聞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依貪污等罪起訴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11人,檢方並將柯文哲起訴並求刑28年6月。台北地方法院今(27)天清晨裁定柯文哲等5名在押被告均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不服,晚間9點30分對柯文哲等4人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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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法官昨晚兵分3路召開接押庭,僅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認罪,經漏夜訊問,於今天凌晨3點30分別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000萬元、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元、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800萬元、彭振聲5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

北檢指出,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涉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至今否認犯行,除有共犯未到案,被告亦未有科技設備監控等配套措施,足認四人有勾串、滅證、逃亡之虞,提出抗告;至於彭振聲於偵查中已認罪,在北院接押庭時亦向法官允諾不會翻供,不予抗告。

台北地院裁定指稱,柯文哲等人被告涉嫌重大,且均犯5年以上重刑,行收賄金額達數千萬元,致京華城獲高達百億元不法利益,李文宗更與柯文哲共同侵占達6000餘萬元公益金,有逃亡之虞,且柯文哲有撕碎字條、刪除對話紀錄等事證,可見有滅證、勾串共犯之虞,具羈押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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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法院審理認為,重要證人均已具結,且檢方未指出通緝中的被告許芷瑜涉案情節,可見本案事實陷於晦暗不明的風險已降低,衡量涉案情節、公共利益後,認被告柯文哲等5人無羈押必要,裁定交保。對此,北檢晚間9點30分對柯文哲等4人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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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70
  • 胡鳳嬌
    貪污罪最重要的是金流,或抓到交付賄款,搜索既然沒搜到.那監聽呢?本案居然連監聽都沒有→就表示沒有不法的連絡→沒有當場抓交賄款的機會→那北檢憑什麼要再押人呢?
    12月27日16:20
  • 簡文祥
    政治迫害,綠色恐怖,歷史會記住
    12月27日17:39
  • 小垂的爸
    關押4個月還怕人家跑掉..?分明證據不足,押人取供,三民自要你辦,你們就辦嗎..?難道是故意放出去找人學陳梅慧一樣嗎...?
    12月27日17:17
  • Yu
    頭殼壞了
    12月27日16:37
  • 胡鳳嬌
    影片-121億京華城→檢說柯收210萬元→證據是7人每人30萬元入民眾黨的政治獻金→這樣叫柯收到錢?那北檢每天收多少交保金→北檢三位檢察官也收賄了 https://youtube.com/shorts/ylcbQEyqmkw?si=Womu5cT4XnrGaeDk
    12月27日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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