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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生被警抓走!律師點「關鍵」轟:基本常識都沒有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生活中心/許嘉惠報導
台中市發生一起小六生與老師發生衝突的事件,該小六生因不滿老師體育課分隊結果,竟持樂樂球棒揮打體育老師。雖然學生事後道歉,但仍無法平息老師的怒火,隔日堅持報警,2名制服員警進校園將學生帶回派出所了解,然而家長認為處理過當,台中市長盧秀燕震也怒批教師不適任。對此,律師林瓊嘉痛批員警及校方「連基本常識都沒有」。

台中一所國小發生師生衝突事件。(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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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律師林瓊嘉怒轟「員警與校方連基本常識都沒有」,認為學校是保護孩子的地方,若連這都不知道,老師還拿警察嚇學童,那要老師做什麼?林瓊嘉進一步表示,兒童身心應受保障,這才是警方與學校應聯手做的事,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應以兒少利益優先、教育代替處分,強調14歲以下不構成成人犯罪,即使兒少有觸犯刑事犯罪,也是少年法庭來處理,少年持樂樂球棒攻擊老師,確實是不對的行為,應當約制輔導並導正其觀念,認為處罰是最後手段,這次案件是嚴重疏忽,要好好檢討。

2名員警進校園帶走小六生,引發外界質疑。(示意圖非關本新聞/翻攝自Pexels)

回顧整起事件,今年3月26日課堂上,台中一名小六生與老師發生糾紛,沒想到小六生疑不滿老師,當下持樂樂棒揮向老師,隔天向老師道歉,但老師認為學生態度不佳,堅持報警處理,2名制服員警便將學生帶走。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相當震怒,痛批教師「非常錯誤的示範,不適任的老師」;第一分局表示,2名員警在處理案件時,穿制服、開巡邏車進入校園,已違反《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規定,記申誡一次處分,後續將加強宣導,要求員警進入校園時,應穿著便服、使用偵防車,低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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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58
  • M
    難怪有小孩覺得未成年殺人沒差
    1天前
  • Eric
    可憐的老師
    1天前
  • 劉金堂
    下次讓律師去被揍 我看你怎麼教育別人小孩???
    1天前
  • 難怪現在的老師都不敢管學生了 君不君 臣不臣 父不父 子不子
    1天前
  • 文祥
    不能報警的意思是要老師直接毆打學生嗎?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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