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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式ETF年底可開始送件了!明年二大新型ETF問世 金管會估三年衝2000億

工商時報
發布於 12月17日11:05 • 魏喬怡、戴瑞瑤

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多資產ETF法規預告完成,金管會預估2025年首檔可上路。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17日指出,相關法規今年底就可實施,業者已可開始規劃商品送件,據金管會調查,預估17家有發行ETF中的15家業者有意願發行,預估2025年首檔發行後,三年內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多資產ETF規模可達2000億。

高晶萍指出,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多資產ETF都沒有開放槓桿型或反向型。但為增進投資人操作彈性,主動式ETF上市(櫃)後也可當沖、融資。她強調,金管會相當重視主動式ETF的揭露,除了公開說明書上要有相關揭露,每日申購買回持股情況也要在官網揭露出所有持股明細,也就是每日要公布前一天投組、持股進出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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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晶萍指出,主動式ETF未強制要求採用「績效指標」,但如果要採用績效指標者,就要對這個績效指標的特性、基金與績效指標對投資策略及特色之差異、基金表現與績效指標表現的差異比較及其比較方式的定義及計算公式等事項做充分揭露。

對於基金的資訊揭露,應記載投資人取得基金與績效指標表現差異比較等最新基金資訊及其他重要資訊之途徑;對於投資績效,應於「按季」更新的公開說明書中,載明基金表現與績效指標表現之差異比較。

首檔主動式ETF會是投資台股還是海外?還是債券?高晶萍指出,投信業者會依近期台股、債市狀況決定是發股、發債,由於是首次發行,可先與交易所溝通,目前並未調查業者會發股還是債,但業者者表達希望盡早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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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晶萍指出,在被動式ETF部分,也開放多資產ETF即指數成分可同時有股票及債券。多資產ETF指數編製規則應明定各類成分證券配置比例,並應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另指數名稱應標明「平衡」字樣,以及不得以該指數發行槓桿型或反向型被動式ETF等相關應遵循規範,未來會滾動式檢討。

為促進我國資產管理市場發展,金管會今年7月底宣布開放主動式ETF與被動式多資產ETF,引進多元化金融商品,高晶萍指出,此次擬修正三大法規,包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暨「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條文草案,相關修正條文已預告期滿,將於近期發布施行,預計年底可送件,2025年就可有首檔問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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