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潢工程牽涉許多細節,可別為了省事,只選擇以口頭溝通,而是應該確實簽訂合約,並在合約內載明變更或追加部分,應先報價並經屋主書面確認,對雙方才較有保障!快來看看以下的裝潢合約簽署注意事項,並收藏起來吧~
選擇合法廠商,確實了解再簽約
務必選擇有內政部室內裝修業登記許可並領得登記證的廠商,並確認設計師與施工單位,是否都有專業技術證照。通常在設計師初步解說平面規劃圖說後,才會開始進入簽約程序,除了一般的設計合約、工程合約之外,若工程不是委託設計師發包,但又希望設計師能負責監工,則需要另外簽定監工合約,來載明監工責任及問題歸屬。
詳細閱讀合約內容,減少日後爭議
簽訂合約有至少7天的審閱時間,不需要當天馬上簽訂,因此對設計圖面不夠清楚,或是對價錢有疑問時,就不要急著簽合約,應帶回去仔細詳讀、檢視條款後再簽約,如果發現有違反自身利益的條款,可請設計公司重新擬定。若日後在工程中有任何的追加項目,也務必要於合約上載明清楚,經過雙方書面同意,才可避免日後引起爭議。
清楚標示用材規格,避免使用模糊字眼
契約書通常會包含估價單、工程進度表、建材表作為附件,簽約時必須避免使用模糊字眼,以減少爭議,對於估價單上的施作項目和用材,消費者應注意廠商所承諾使用的材質、品牌、規格、數量等細節,並請廠商提供建材樣板,避免只以紙本建材說明,造成認知不一,無從確認材質、顏色和質感,待施工後不如預期,雙方又得耗費時間心力溝通。
配合工程進度,分階段付款
若有委託施作工程,不需一次支付全額款項,而是配合工程進度表,確認工期、工班的安排,進行重點監工,再依工程比例分階段付款。而保固期則是自完成驗收日開始計算,保固期間若出現瑕疵,記得聯繫原設計師,由設計師前往勘察,釐清發生原因,和責任歸屬。
簽署裝潢合約上需載明:
◎具體的裝修要求、施工內容與各工程工項的時程表,包含開工和完工日期。
◎所有裝飾材料的品牌、規格、數量等細節。
◎報價單上要有施工品項、數量、單價、建材等,若有設計圖也應附加在合約內。
◎付款方式、驗收標準以及保修條款等項目,並註明清楚責任歸屬。
◎工程進行中的追加項目,或日後有變更的資料,都要增加進來。
◎訂定雙方終止合約的機制,並建立糾紛罰則。
★需核定簽約人或公司的大小章,以及檢查公司的營利事業登記證,而一式兩份的合約則由甲、乙雙方各自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