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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狼」兒子張瑋被控業務侵占 辯1人公司缺錢當然拿回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8月15日08:35 • 發布於 2022年08月15日08:35

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張安樂被控違法收受政治獻金等案遭檢方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僅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偽造文書2罪判處張8月徒刑,被控違反政治獻金法、業務侵占判決無罪。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傳張安樂兒子張瑋、兒媳王姝茵,張瑋表示未參與地下匯兌,王姝茵則說是張瑋叫她存提款、轉匯,沒有告知是來自何處的錢。

檢方起訴指,統促黨2006年成立時,未設政治獻金專戶,張安樂與前黨主席李新一、黨工陳淑媜卻收受個人政治獻金;此外,張瑋(46歲)所經營的「華夏大地」旅行社辦理登記時,涉驗資不實。檢方認為,張瑋與張安樂、王姝茵(50歲)聯合侵占旅行社的資產,還將韜略公司匯給旅行社的錢挪為私用,有業務登載不實;另指示張瑋、王姝茵以旅行社名義承租小貨車,交由統促黨的黨工無償調度,違反稅捐稽徵法。

「華夏大地」旅行社違反公司法,張瑋犯業務侵占、業務登載不實、違反商業會計法,一審判決有罪,但被控地下匯兌違反銀行法部分無罪。王姝茵被控犯業務侵占、違反銀行法部分,判決有罪;黨工陳淑媜則判應執行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統促黨前、後任主席李新一、張馥堂無罪。北院合議庭認為張瑋、王姝茵另有相關案件繫屬法院審理,有併案可能性,依最高法院見解,未對他們定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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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今行準備程序,傳張瑋、王姝茵出庭。張瑋認為檢方上訴無理,並稱沒有參與地下匯兌,還說太太和人轉匯也不會告訴他。對於檢方指業務侵占罪量刑過輕,張瑋強調自己沒有犯罪,沒有個問題。

張瑋說,「華夏大地」所有的資金都是他個人墊付,股東只有他1個人,他如果缺錢,「當然把錢拿回來」,雖然記帳沒那麼嚴謹,但他沒有侵占。關於張安樂的薪資,張瑋表示父親對業務招攬有很大的幫助,很重要,雖然父親很少來公司,但支付他薪資有必要且合理。至於統促黨用車部分,張瑋說不知道這樣要列為捐贈。

張瑋律師李傳侯表示,張瑋長年在國外生活,返國未久,狀況和外國人差不多,希望法官能參考刑法第16條但書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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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姝茵委由律師謝啟明代答。謝表示「華夏大地」是張瑋1人出資,王姝茵要照顧3名幼子,在辦公室只是處理簡單的文書,相關業務委由記帳士或會計事務所辦理,違反銀行法部分認罪,希望緩刑。

張瑋夫妻的小孩都在台灣就學,兩人希望不要再限制出境出海。高院諭知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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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瑋與妻子王姝茵今到台灣高等法院出庭。記者王宏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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