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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老人公費安置補助 調至2.4萬

中華日報
更新於 09月16日12:27 • 發布於 09月16日12:27

屏東縣政府調升補助老人公費安置養護費及增加補助額外照護費。(記者毛莉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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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府十六日宣布,八月起已將老人公費安置養護費補助調升至兩萬四千元,並增加額外照護費用,每人每月以五千元為上限,盼減輕長者及家屬經濟負荷。

縣府社會處指出,屏縣老年人口統計至今年七月已攀升至百分之二十點五九,為滿足縣內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失能老人公費就養需求,及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屏東縣老人公費安置養護費補助自今年八月起,由原先每月補助新台幣兩萬兩千元,提升至每月補助兩萬四千元。

社會處同時說,申請公費安置長者,有越來越高比例是處於無扶養義務人或子女無力扶養困境,因此,自今年八月起,除每人每月補助既定養護費及管路營養品費外,另外增加補助此類長者於公費就養期間,因健康狀況所衍生額外照護費,如廔口護理費、就醫車資、檢驗費、特殊節日看護費加價加收等,每人每月以五千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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