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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社會屏東挖眼案一審宣判 恐怖兇嫌判刑5年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6月14日05:38 • 發布於 2022年06月14日05:38
震驚社會屏東挖眼案一審宣判 恐怖兇嫌判刑5年

發生在去年9月,震驚社會的屏東縣高樹鄉潘姓超商女店員遭歹徒打傷、挖眼案,屏東地方法院審理終結,今天(14日)依《重傷害》等罪,判處楊姓男子有期徒刑5年,全案還可以上訴。(溫蘭魁報導)

去年9月26日清晨6點多,患有思覺失調症的楊姓男子進入屏東縣高樹鄉一家便利商店購物,只因為潘姓女店員勸他不要在門口抽菸、把口罩戴好,竟心生不滿,衝進收銀台內,抓狂式的攻擊、毆打女店員,並徒手挖女店員的雙眼,造成潘姓女店員鼻樑粉碎性骨折、雙眼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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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除了這起駭人聽聞的挖眼案之外,去年6月,楊姓男子還在一家早餐店內持菜刀砍傷一名婦人,屏東地檢署今年3月依《殺人未遂》以及《重傷未遂》等罪嫌將楊姓男子提起公訴;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終結,今天(14日)一審宣判,法官分別依傷害和重傷害罪,判處楊姓男子1年2個月和4年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

根據了解,楊姓被告是列管的思覺失調症患者,犯案後引起當地居民恐慌,被捕後一直羈押至今;至於被害人潘姓女子,目前復原狀況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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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6
  • 馮天駿
    台灣是犯罪天堂鬼島,該死的恐龍法官會判,可教化。
    2022年06月15日00:54
  • Kal
    才五年?拎涼咧!
    2022年06月14日11:05
  • 下次改挖法官眼睛可能就盤死刑了
    2022年06月14日10:31
  • 這麼會挖 可以應徵AV男優啊 另類金手指
    2022年06月14日10:30
  • 陳冠華
    台灣的法律永遠讓人失望
    2022年06月14日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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