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從8月1號開始,發放「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識別證」,8月底前會在轄管公有停車場完成設置2%婦幼專用車格,且在醫療院所、公園、圖書館等處也劃設250席路邊孕婦幼兒優先停車格,享有優先車位。(李明朝報導)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停管科代理科長魏光譽表示,8月1號開始發放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識別證,7月31號前領取孕婦手冊以及兒童健康手冊者,也可攜帶手冊到桃園市13區公所、衛生所或市府1樓後棟桃園市路邊停車服務中心共27個場所領用停車識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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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打造友善婦幼暢行無憂停車環境,魏光譽表示,公有路外停車格107場,總格位數1萬1千596格,目前已經有26處公有停車場設置151格,法規限定在政府機構公共停車場12月16號前,需設置2%婦幼專用車格,桃園市轄管公有停車場,8月底完成設置2%婦幼專用車格,並且在醫療院所、公園、圖書館等處劃設250席路邊孕婦幼兒優先停車格。
交通局表示,車輛沒有乘載孕婦或六歲以下兒童,不得占用專用格位,若是違規占用,將可依停車場法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千200元以下罰鍰,目前為宣導期間,請民眾勿占用,共同維護孕婦與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放車輛之權益。
謝 婦幼殘障停車格都只是假仁假義,而且造成資源浪費。不如補助計程車里程每月500公里之類的。
2018年08月01日06:45
Daniel 很多此一舉政策,光是連身心障礙的停車位都沒辦法好好管理了,政府以為發個孕婦的停車位就能夠真的讓懷孕的媽媽們享受到這個福利嗎?亂停車的一樣亂停車,有好好取締檢舉過嗎?
2018年08月01日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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