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LOL打到打官司!陳姓男子熱愛遊玩知名線上遊戲《英雄聯盟League of Legends》,有次在對戰過程中,對林姓隊友感到不滿,用「台獨替代役」、「廢物」、「雜種」等字眼在對話視窗中,辱罵林男,使林男憤而提告公然侮辱。基隆地檢署受理後,認為玩家在線上遊戲中只知道該角色是遊戲中的一份子,無法得知玩家現實身分,不會貶損其社會評價,予以不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陳男今年6月下旬晚間8時許,在基隆市七堵區的住所上網玩英雄聯盟時,在遊戲伺服器內登入帳號角色,卻在對戰過程中,玩得不順,突然大發脾氣,在同隊玩家看得到的對話視窗中,對林男使用的角色暱稱「還趕下來啊」辱罵「台獨替代役」、「廢物」、「雜種」等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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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見狀氣炸,認為陳男在5名隊友都看得到的視窗中辱罵他,已貶損他的人格及社會評價,憤而向警方報案,控告陳公然侮辱。
陳男到案後則供稱,他並不認識林男,當時只是在說政治人物,並沒有針對林。
檢方認為,網路遊戲雖屬公開環境,是不特定或多數人可以共見共聞,但玩家所扮演的虛擬人物,只是參與遊戲的一份子,除此之外,在遊戲中並不知道玩家的真實身分或特徵,因此陳男此舉,並不會貶損林男的社會評價與地位,不構成公然侮辱罪,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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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 怪了用ppt罵人就可以起訴 用遊戲就不行~一國兩治麼
法官好會鑽法律文字漏洞
2018年12月19日13:17
Lula 原來遊戲世界可以公然罵人,那麼恐攻跟殺人也無罪化了,不愧是鬼島!
2018年12月19日12:40
Atsushi 好好,我可以罵人廢物了。
2018年12月19日13:21
陽 請問檢方,如果在遊戲裡面發表恐怖攻擊的言論,可否解釋為玩家為虛擬人物,只是遊戲參與的一份子,並不知道其他玩家們的身份,在遊戲裡的言論不代表現實中的言論,所以無罪???
2018年12月19日14:04
Bryant Ciou 邱彥棠 恐龍法官哦 太瞎了吧
2018年12月19日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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