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中國對台威脅日增,為強化國安防線,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明定洩漏或交付國家機密於中國及港澳地區、外國、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洩漏或交付屬絕對機密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換言之,洩密予中國、港澳等地之人士,最重可判處十五年以下徒刑。
預備及陰謀犯 可判刑2年
本次修法,除參酌刑法第一○九條第二項規定,將中國及港澳等地區納入規範,另依「洩漏或交付國家機密」、「洩漏或交付報請核定國家機密之事項」,以及「刺探或收集國家機密」等三面向分別進行修正。此外,條文也加入「預備及陰謀犯」罰則,最重可處兩年徒刑,另明定加重刑責要件。
針對中港澳等地區或其派遣人士,「洩漏或交付國家機密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至於「洩漏或交付報請核定國家機密之事項」及「刺探或收集國家機密者」,均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
藍批針對性立法 造成對立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對於身處中華民國之人,對國家機密有任何洩密,絕對要重罰,這沒有人反對,但不要針對性立法,造成朝野對立,「你對全世界任何各地只要洩密,就處重罪,何須特別針對地區」。立委許毓仁也說,洩密不分任何一國,若透過第三國買通、交付等方式竊取機密,應加重其刑。
綠反駁 諷藍「北京代言人」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則表示,現行法規並未區分洩密對象,新版條文把洩密對象或其派遣之人做境內、境外區分,境外的敵對勢力除了外國,另包括中國及港澳,只要是來自其他國家的威脅,刑度都是加重的;段質疑,國民黨說「修法引起朝野對立,難道把自己視為北京代言人?」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中國對台灣安全造成最大威脅,不但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並用數千枚飛彈對準台灣,修法難道不應對中國及其派遣之人加重處罰?時力黨團總召徐永明強調,洩密中國應加重刑責;一般洩密外國處三年至十年徒刑,但洩密中國或境外敵對勢力,時力主張提高為五年到十二年徒刑。
由於朝野立委對修法無共識,立院副院長蔡其昌裁示逐條表決,最終通過民進黨團所支持的行政院版本修正案。
Sky 跟特徵組一樣,很快用在冥進黨身上
2019年05月07日23:48
chu 某很大很大金控證券處總管理處邱姓高層涉及非法秘秘網路監控全公司電腦手機
他連私人手機都監控
技術已經不用root只要電話號碼電子信箱就可以監控到你的網路
2019年05月07日23:59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