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有關蝶豆花原料使用疑慮,新北市衛生局實地查核轄內連鎖及非連鎖飲冰品業者、一般餐廳及大賣場共計134家,其中6家業者販售的產品,均作為天然色素合法使用。將持續專案稽查,確保民眾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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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衛生局實地查核轄內連鎖及非連鎖飲冰品業者、一般餐廳及大賣場共計134家(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衛生局今(20)天表示,6家使用蝶豆花的業者中,有4家飲冰品業者「MOYAI」、「琪琪咖啡」、「斜角巷」及「日出茶太」販售「藍鑽鳳梨、蝶豆花雪碧、蝶豆花多多、北極光、晨曦及極光鮮檸凍飲」飲品,及2家餐飲業者「甘釜京韓日燒肉料理專門店」及「MILKBOXES餓貓等一下」販售「生食干貝、蝶豆花飯及蝶豆花茶」等共9項產品,皆僅作為天然色素調色使用,都沒有發現將蝶豆花直接供食材使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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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衛生局再次呼籲食品業者及民眾,蝶豆花非屬傳統性食品原料,僅可作為天然食用色素使用,應以達染色目的最小使用量,不得作為一般食品原料使用。
新北市衛生局提醒,目前蝶豆花尚未完成安全性評估,業者若違反規定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9款暨同法第44條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衛生局將持續專案稽查,確保民眾食的安全。
▲新北市實地查核餐飲業販售蝶豆花產品,全數合法使用(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J.B. Lai(阿邦) 所以是可以吃還是不能吃?
2019年05月20日04:46
Aaron仲揚 有講跟沒講一樣
2019年05月20日05:38
wenlin文麟 如是作為色素使用,應有允許濃度標準!沒有標準,又拿來泡水喝,如何保証毒素不會超過標準?
2019年05月20日05:10
黃勇淙 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9款暨同法第44條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
難得看見罰鍰上限到達2億元的法條,很多針對財團、企業、公司行號的罰鍰經過修法,上限也只是從幾十萬變成幾百萬,對於商人來說根本不痛不癢。
2019年05月20日05:27
葉宇卿 還是少吃比較好!
2019年05月20日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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