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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行車糾紛錄影自保 警制止嗆:流出去就處理你

TVBS
更新於 2022年06月16日06:06 • 發布於 2022年06月16日06:06 • 林炫均
外送員遇行車糾紛錄影,遭警嗆:再錄就處理你。(圖/TVBS)

屏東恆春一名林姓外送員,在馬路上和轎車駕駛發生行車糾紛,雙方停在路邊吵架,轄區員警隨即抵達現場了解狀況,當時林男拿著手機錄影蒐證,警方勸林男停止錄影,脫口說出「如果影片流出去,我就要處理你!」引發林男不滿,認為這類話語,有損執法單位形象。對此,恆春警方回應,是用詞造成誤解,將加強員警的執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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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起行車糾紛發生於14日晚間8點多,林姓外送員行經恆春恆公路段時,和同向的另一名轎車駕駛,因閃燈超車、逼車等問題,雙方於恆公及草埔路口停紅燈爆發口角。警方獲報到場,林男當下正拿起手機錄影蒐證,疑似拍到警察的特寫,引發一名刑警不滿,該名刑警上前表示,現在我們來處理了,你就別再錄了,林男也反問警方為何不能錄影。

該名刑警疑似被惹怒,怒嗆「我跟你講!你不要給我流出去,你若流出去我就處理你!」,林男事後怒批,對方身為刑警,卻用「處理你」這樣的方式出言恐嚇,真的有損執法人員的形象,且有恐嚇意味。警方解釋,依比例原則,不宜對執勤警察人員個人做近距離攝影或特寫,避免對於司法警察人員之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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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也強調,當時勸阻過程因員警用詞造成民眾誤解,將檢討議處,加強員警執法教育,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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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8
  • (就法律上而言) 這一句“流出去就處理你” 如果當事人有錄影錄音存證的話, 建議可以提告 1、可以對警方提告刑法304強制罪, 因為用此脅迫的語氣,妨礙行為人行使正當權利, 而且手段跟目的之間具有可非難性,所以可能會構成刑法304強制罪..!! 2、也可以考慮到刑法305恐嚇罪 因為“處理你”... 這三個字若會造成行為人“心生畏懼”的話,就可能會構成刑法305恐嚇罪 🙋🙋🙋
    2022年06月16日06:59
  • 林建良
    警察沒犯罪還怕被錄影,是不是有內情
    2022年06月16日06:24
  • yi
    恐嚇就恐嚇 誤會啥小
    2022年06月16日07:19
  • 林志程
    對百姓就是誤解,對你們就變成提告?
    2022年06月16日06:34
  • SP Fann
    警察形象趴地是有原因的,這些素質差的員警功不可沒
    2022年06月16日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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