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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打擊移民不手軟 一篇看懂美國出生公民權

路透社
更新於 11小時前 • 發布於 11小時前

(路透華盛頓21日電)美國總統川普今天發動掃蕩移民的全面性行動,包括發布行政命令來重新解釋在美承認超過150年的出生公民權。

以下為路透社在這項議題的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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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出生公民權?

根據1868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公民權條款」(Citizenship Clause),所有在美國出生的人士都被視為公民。修正案載明:「在美出生或歸化並受其管轄者,皆為美國及居住州的公民。」1952年的「移民和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同樣對公民做出定義,且包含類似用語。

川普不滿之處在於,有外籍女子會以生產為目的來美,進而讓子女取得美國公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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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例外嗎?

有。父母若為享有外交豁免權的外籍外交官員,他們在美生下的孩子則非美國公民,因為他們並不接受美國管轄。

●川普的行政命令說了什麼?

川普的行政命令宣布,若母親是非法入境且父親非美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出生的孩子就沒有資格自動取得公民身分。

這道行政命令同時宣布,就算母親是合法入境,但是以諸如學生或觀光簽證短暫來美,且父親非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就不會賦予孩子公民身分。

●聯邦最高法院怎麼說?

「公民權條款」是否適用在父母非法入境所生下的孩子身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尚未做出解釋。

美國迄今最重要的公民權官司發生在1898年,當年美國嚴格限制中國移民,華裔男子黃金德(Wong Kim Ark)在訪中回美之後遭拒絕入境,進而興訟。聯邦最高法院最後裁定,父母雙雙為合法移民的黃金德,因1873年在舊金山出生而有著美國公民身分。

另外,聯邦最高法院曾在1884年一宗選民登記引發的爭議中,裁定美國出生的艾克(John Elk)因隸屬美洲原住民部落成員,不受美國管轄,所以並非美國公民。

美國國會直到1924年才將美國公民身分擴大到美洲原住民。

●批評者是用什麼論點來反對出生公民權?

部分學者主張,如果立法人士希望所有在美出生者都是公民,就不會在憲法第14修正案中特別點名「受其(美國)管轄」這幾個字。

他們主張,這個用字排除了非法入境的人士,進而排除了他們在美產下的孩子。川普的行政命令指出,公民權遭拒的對象,都是因為父母身分而不歸美國管轄的人士。

但這種解釋管轄的方式,大多數學者並不買單。他們認為,不同於外交人士,非法滯美的人並沒有司法豁免權,因此仍受美國法律約束。

●司法挑戰又是怎麼說的?

目前有至少18個州政府提起訴訟槓上川普政府,要求法院擋下川普這道行政命令。移民倡議團體同樣興訴。

如果法院裁定憲法確實保障出生公民權,接下來就只能靠修正案來改變這點。

修正案需要國會參眾兩院2/3的多數票以及3/4的州立法機關的批准方可過關。這個過程有可能會耗上多年的時間,而距今最近一條憲法修正案獲批通過已經是1992年的事。中央社(翻譯)

留言 5
  • Chen Ta
    川普、川普、川普 …… 最最最 欣賞 你的 《 魄力 》 太🈶 作為 …… 非法 移民 拿身分證 比台灣《強》太多了。。。
    8小時前
  • Alina
    有興趣的看吧,跳機行不通囉
    6小時前
  • 肥宅
    賴皮德的美國阿公夢碎了!
    6小時前
  • Tung🥳g
    深怕緬甸開口 真好康⋯
    6小時前
  • 任碧麟
    搞不好自已的祖先也是偷渡的?
    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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