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導演鈕承澤性侵判刑4年,2021年11月30日入監獄後,今天中午將會假釋出獄,不假釋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免戴電子腳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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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承澤性侵最終判決4年定讞,並於2021年11月30日入花蓮監獄服刑。鈕承澤服刑過半後,2023年底就開始聲請假釋,但前3次都遭駁回,直到2024年底第4度聲請才獲得核准假釋。
據了解,地檢署收到裁定後,將先確認鈕承澤是否有其他案件須執行,若無他案,就依法開立釋票,待監所收票後釋放受刑人,並約定釋放後首次到指定機關報到接受保護管束。
而經查,鈕承澤在獄中就將戶籍遷回台北,目前將待查證後,於今天吃完早餐再行釋放,並且要於24小時內向北檢報到根據聯合報報導,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鈕承澤只需要保護管束,並無電子監控,也就是不用戴電子腳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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