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15日清晨5時42分,發生一起致命車禍,61歲陳姓男子在穿越斑馬線時,不幸被一輛行駛在和生路的黃牌重機撞飛,並送醫後不治,肇事的31歲黃姓騎士則受輕傷,且酒測結果顯示為零,目前,警方尚未確定事故是否與闖紅燈有關,案件仍待進一步調查。
根據屏東警察局交通隊的初步調查,當時天色尚暗,陳男正準備穿越和生路,前往縣民公園晨運,不料,其行經的斑馬線突然被黃姓男子駕駛的重機撞上,陳男當場被撞飛,重機隨後擦地發生火花,騎士自己也因此摔倒在地,儘管陳男迅速被送往醫院搶救,但因傷勢過重,最終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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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後,警方調閱現場的路口監視器,發現撞擊瞬間的場景驚悚,陳男被撞飛後,重機車身劇烈晃動,甚至擦出火花,黃男在事故發生後表現意識清醒,並接受現場酒測,結果顯示酒精濃度為零,排除了酒駕因素,由於監視器並未捕捉到紅綠燈信號的畫面,警方目前無法確定事故是否涉及闖紅燈,為了釐清真相,警方正計畫聯繫目擊者進行筆錄,以了解事發時的具體情況。
有目擊者表示,當時他見到陳男走在斑馬線上,但未看見黃姓騎士有減速或是停下來的動作,警方提醒,無論是行人還是駕駛人,都應該特別注意交通號誌,並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是在行人穿越道和路口等關鍵地點,要務必減速,保持警覺,以便在突發情況下及時反應,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警方強烈呼籲所有用路人,不論是行人還是駕駛,都應該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時刻保持對周圍交通狀況的警覺,並根據號誌行駛,確保道路上的每個人都能安全無虞;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警方將針對目擊者的證詞和監視器畫面進行綜合分析,以確認事故的具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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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 Tony 一、清晨時的紅綠燈號誌因為人車稀少,大多設定在閃光紅燈跟閃光黃燈的狀態下!
也就是 -
閃光紅燈就必須在斑馬線前停下再開、騎!
閃光黃燈就必須減速通過!
無論哪一種黃、紅號誌,騎士都至少要減速的!
除非他當時遇到的是綠燈而老人的行人號誌燈是小紅人?
二、重機嘛!不騎快買重機拿來練推車嗎?
就算號誌燈騎士佔理,他一輩子都不會忘記他撞死人了!
只因為貪快.....
20小時前
廖書緯 非要搞個行人地獄名詞,讓法規偏頗某一方,也沒盡到教育責任,想學日本,人家過馬路會舉手,你台灣有嗎?教出一堆路盲,立法目的就是在於雙方和諧,結果只偏頗行人,有時候下雨天、光線昏暗、視線死角、穿的歐罵罵,真的很難察覺到底要不要過馬路,明明設置按鈕切換紅燈就是很好的一種方式,你台灣腳痛部就喜歡把行人跟駕駛人推上交戰平台,打死不教行人怎麼過馬路,我是不知道$6000跟你的腳哪個比較划算,是我就不會把我的命交給偉大的腳痛部,「過馬路要看車」、「趕快過」,還是阿嬤教的好~完勝腳痛部長~~以上跟此案無關,純粹覺得此類案件,腳痛部才是該負責的那個~
15小時前
TONY-林 南部貪婪綠屎坑~這麼愛博版面、賺補助,那🇹🇼正義的老天就不客氣~嚴懲🪓南部賤綠屎坑,低賤綠畜牲🪓一綠殺無赦囉!🤣🤣
19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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