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槍砲案 孫安佐遭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18年12月11日23:30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1日電)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在美非法持有彈藥,今天晚間經遞解返台,隨即前往士檢接受調查。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無羈押必要,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孫安佐在刑事局員警與父母陪同下,晚間9時38分抵達士林地檢署,未發一語,隨後進入偵查庭接受檢察官偵訊。孫鵬、狄鶯也在檢察官要求下,進入偵查庭協助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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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訊後在父母陪同下離開地檢署,均未表示意見。

孫安佐原本為他字案被告,但隨著強制處分出爐,檢察官近日將改簽分為偵字案偵辦,擇期再傳訊孫安佐。

士檢表示,孫安佐涉嫌於美國賓州地區持有槍彈,經美國法院判刑確定並執行完畢,今天經美國執法人員遞解返台,為查明孫安佐是否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由警方協調孫安佐自行到案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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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檢指出,檢察官主要是查明美國法院判決確定的犯罪事實與範圍,及是否符合刑法第7條所定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罪仍得追訴的情形,因尚無羈押必要,而命孫安佐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以確保孫安佐接受將來的偵查、審判或執行程序。

士檢還說,已正式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美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希望美方能依台美司法互助協定提供孫安佐在美犯案的司法卷證,以利後續追訴及審判。

18歲的孫安佐3月被控恐嚇開槍掃射在賓州就讀的高中,遭警方逮捕,警方之後從孫安佐的寄宿家庭起出手槍、十字弓和超過1600發子彈。

位於費城的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11月20日判決孫安佐刑滿獲釋(time served,即刑期等於宣判有罪前被告在押時間),並下令沒收孫安佐非法持有的彈藥。孫安佐隨後轉到移民單位拘留中心等候遞解出境,今晚返抵台灣。

孫安佐已在美國遭判刑,但依刑法規定,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犯罪地也處罰者,台灣司法仍有審判權,孫所涉的未經許可持有槍砲罪名屬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罪,士檢因此立案偵辦。(編輯:林治平)10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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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8
  • 雅慧
    一看就知道敗類、台灣司法已死、錢砸下去就沒事、貧窮人可沒那能耐
    2018年12月12日00:12
  • Summer.
    該長大了,好好做人,別讓一把年紀的爸媽為你操煩
    2018年12月12日00:09
  • tkuik
    一句話就罷凌成全世界大亂,比這安佐有什麼兩樣,甚至比安佐更恐攻
    2018年12月12日00:14
  • 💰💰💰虹螢⛺⛺⛺荷雅婷
    回來就好,祝福他們
    2018年12月12日00:11
  • 𝒜𝓁𝒶𝓃
    坦白講,一臉沒有悔過的樣子。
    2018年12月12日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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