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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喝同仁養樂多 文山一警:已函送法辦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7月27日08:31 • 發布於 2018年07月27日07:18 • 陳鴻偉
陳姓退休小隊長因同仁偷喝他的養樂多,對他提出竊盜告訴。(示意圖/達志影像)

文山一警分局警備隊58歲陳姓退休小隊長,日前在臉書署長NPA粉絲團抱怨,指稱隊內陳姓同事,6月時偷喝他放在公用冰箱的養樂多,事後向督察單位反應,結果不了了之,質疑上級包庇、疏縱,希望偷喝同仁能得到應有的懲處。

文山一警分局督察組下午指出,這名小隊長經調閱辦公室監視器,查出38歲陳姓員警6月11日偷喝,6月25日提告,分局偵查隊當天就以「竊盜」案件受理、函送,陳姓員警也寫了悔過書致歉,但陳姓小隊長提告後,仍堅持要求行政處份,認為分局應該記陳申誡、小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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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人員表示,根據警察機關獎懲辦法,陳姓員警已依竊盜罪函辦,目前靜候台北地檢署調查,按照規定,陳員的相關懲處,要等司法結果才有後續動作,但陳姓退休小隊長無法接受,堅持要「刑事」、「行政」2邊都處罰,於例不合,雖跟他多次溝通,陳依然堅持要記對方過,最後甚至PO文公諸於世。

警界私下也對此事議論紛紛,但多認為,陳員已遭竊盜罪函辦,照理說已經是非常嚴重的處理了,但小隊長卻得理不饒人,堅持要再記他過,「不知兩人有什麼深仇大恨?」甚至還質疑督察組包庇,不少人覺得都有點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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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40
  • 💪jerry葉🇹🇼
    幹!雞腸鳥肚!
    2018年07月27日10:08
  • airtul
    養樂多,你來我送你一箱,什麼仇什麼恨,搞不好扯什麼大案子這才要查清楚吧
    2018年07月27日09:23
  • 林正成
    神經病~有必要這樣小題大作嗎~
    2018年07月27日10:24
  • 陳仕哲
    微罪輕犯,到頭來也不起訴,如果這種罪都要罰那一堆偷麵包吃的就關到不要不要的
    2018年07月27日10:09
  • 家豪
    雖然偷喝養樂多是竊盜行為沒錯,但台灣情理法,情為先,請當事人們,放寬心胸吧。
    2018年07月27日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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