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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價25% 台新金改以14.18元娶新光金 林維俊:價格不會再改了

信傳媒
更新於 09月11日15:11 • 發布於 09月11日14:41 • 葉佳華
台新金與新光金今(11)日晚間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由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左)、新光金總經理陳恩光出席。(攝影/葉佳華)

台新金與新光金今(11)日下午陸續召開臨時董事會,晚間分別由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新光金總經理陳恩光出席證交所重大訊息記者會,宣布調高換股架構,從原先的1股新光金普通股換0.6022股台新金普通股,提高至1股新光金普通股換0.6720股台新金普通股,再加上0.175股辛種特別股。辛種特別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10元,年利率1.665%,並在3年後將按發行價格全數收回。

0.6720股普通股+三年期特別股,林維俊說明設計特別股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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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新金今日收盤價18.50元與辛種特別股每股面額計算,調整後轉換價格所含的新光金控每股換股價格約為14.18元,相較原訂價格提高25%,比新光金今日收盤價13.50元還溢價5%。

由於一般投資人對於特別股較為不熟悉,林維俊也特別說明,三年期特別股可以想像成是三年期定存,也就是說,如果拿到特別股等於每年可領到1.665%的股利,等三年到期將依照發行價全數收回,這段期間公司會申請辛種特別股上市,若投資人想要賣掉可以從市場上退場,把現金領回;如果留著就可視為是「類定存」、「類現金」,其權利義務是沒有轉換權、也沒有投票權,且到期強制收回。

新光金總經理陳恩光也特別補充,辛種特別股是可累積的,假設第一年公司配不出1.665%的股息,未發配的餘額可以累積至下一年度,再假設三年都無法配發的話,最後公司收回時,就會一併將未配發的股息全數配出去,屬於具有保障的類現金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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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為什麼不直接發現金而是發行特別股?林維俊解釋,台新金目前帳上約有200多億現金,不必直接配發出去,這些現金可用於公司未來支應發展以及用於抵禦風險,對於有必要的子公司來進行增資。

台新金財務長賴昭吟指出,三年期特別股預估每一年所發出的股利大約落在5億元左右,一直到第三年,按發行價格收回大約需要支付300億元左右。

一舉加價25%,台新金改以14.18元求娶新光金

這次台新金與新光金提高換股價格,調整後換股價格為14.18元,儘管已比原定價格提高25%,但依照中信金目前所提的公開收購價格是以1股新光金普通股換發中信金0.3132股普通股及現金約4.09元,以中信金11日收盤價32.30元計算,等於每股收購價約莫14.2元,台新金的出價依舊略低一些。

陳恩光認為,台新新光目前的出價算是與中信金的公開收購價旗鼓相當。

據了解,今日台新金與新光金的董事會上,其中台新金全數通過,反觀,新光金的15席董事裡,包括吳東進派的董事吳欣儒、李增昌仍持反對票,獨董許永明及新光三越法人董事則持保留意見。

陳恩光表示,董事主要持反對的理由是考量到特別股是債信特別股,認為跟現金還是有一點差別,「他們認為沒到十全十美,有這樣的顧慮。」

但林維俊指出,這一次換股價格拍板後,這一兩天會將所有議案以及這次的價格全數上傳至交易所,也就是價格不會再改了,屆時10月9日會以此案提到股東會進行表決。

左打紅火案、右批公開收購,林維俊:中信金的出價只承諾給10~51%股東

林維俊則再度強調,拿台新的價格與中信的價格相比並不對等,因為台新金是對等合併,經過兩年的努力,經過深入盡職調查及財務精算的縝密計算,但另一邊是公開收購,他們只要董事會通過就可以「喊一個價格」,況且中信金的公開收購也尚未經過主管機關准許,他們也沒有經過盡職調查,「能不能核准還是一個不確定因素」。

林維俊接著說,中信金的公開收購上限是51%,而台新與新光換股是給100%的股東承諾,假設這次換股能順利完成的話,是對100%的股東進行換股,但是中信金開的價格是僅針對10~51%股東,而剩下的49%「未來是什麼價格,未來也是不確定因素。」

林維俊更不客氣地說,他有注意到這禮拜新聞有討論到,辜仲諒先生的紅火案被駁回,以及誠信問題受到大眾質疑,相信主管機關會做出最好判斷與裁決。

林維俊重申,不應該拿惡意的公開收購去取代合意併購,假設會有複雜情況發生的時候,相信金管會應該也不樂見市場紛亂,相信主管機關有睿智會來判斷,如何維持最好的市場秩序,「我個人認為,已經有合意併購在進行時,就不應該開放公開收購、惡意併購來擾亂合意併購。」

一名熟悉併購的律師認為,台新金拉高換股價格是必然,由於新光金10月9日才召開股臨會,開會通知書最晚在9月23日前寄出,為什麼台新金會提前選在本周就通過提高換股比例,研判應是為了爭取更多收委託書的時間,力拼在股臨會闖關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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