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尪手機跳出校護火辣告白「要等我」 妻1招套話告翻她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6小時前 • 發布於 8小時前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在某學校擔任校護的小美(化名)被指控與已婚主任阿德(化名)發生不倫戀,2人不僅3次上摩鐵發生性行為,還傳送「明天換我騎你」、「老公不能自己打手槍喔!要等我」等鹹濕訊息,沒想到訊息內容被阿德的妻子看見,整起事件才曝了光。橋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判小美應賠償阿德的妻子30萬元較為適當。

阿德的妻子在判決書中主張,小美明知丈夫已婚,竟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9月間與丈夫前往摩鐵3次,期間發生性行為,2人還透過LINE傳送鹹濕對話及私密照片,包含「老公加油,鼻(不)要太累〜明天換我騎你」,以及親親、流口水、愛心等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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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的妻子直到去年10月間意外看見小美傳給丈夫的「老公不能自己打手槍喔!要等我」、「愛你」等訊息,才驚覺丈夫外遇,她當下立刻以丈夫的口吻回覆「剛才真是驚險,差點被我老婆抓包」,沒想到小美竟回答「嚇死人了」、「先不傳」;她自認配偶關係身分法益受到嚴重侵害,於是對小美提告求償70萬元。

小美則辯稱不知道阿德已婚,也不承認那些對話內容、私密照片與她有關,縱使認為她與阿德有「超友誼」的行為,但近年來的見解已逐漸認定配偶權不存在,無法構成侵害,她自然也不必承擔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不過,橋頭地院法官認為,小美與阿德是同事,並非偶爾約會、碰面的男女朋友,況且她之前在多家醫療院所任職,具有相當的智識能力及社會歷練,只要稍加詢問或留意,應該不難發現阿德已婚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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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小美在法院調解意願詢問表中曾提到,「多次想離開,成全阿德回歸家庭」。法官認為,小美在認識阿德的時候,應當已經知道對方是有婦之夫,最終不採信她的說詞,並判她應賠償阿德的妻子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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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Gary
    台灣這種案例實在太多了,歸剛欸,案情幾乎都大同小異,實際沒上新聞的應該更多,大概是台灣的日常了吧? 通常元配若不忍了撕破臉提吿離婚,法院也是判個賠幾萬幾十萬的,結果往往是成全了對方
    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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