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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決議凍漲電價 政院:國家能源供應及價格審議應屬行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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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4月30日07:09 • 發布於 04月30日07:09 • Newtalk新聞 |謝莉慧 綜合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資料照片) 圖:謝莉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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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立法院今(30)日做出凍漲電價等相關決議,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回應,維持台灣能源供應穩定應是不分朝野的共同盼望,行政院表達遺憾之意。同時,此次電價調整依電業法等法律完成相關審議機制,政府依法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另一方面,政府及各部會也將持續積極透過各項政策手段,使電價調整對國人之影響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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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倫指出,行政院及立法院同屬憲法規範下的憲政機關,應謹守權力分立及責任政治等民主憲政原則。同時,國家能源供應及價格審議應屬行政權重要一環。

林子倫表示,過去國際經歷百年大疫及烏俄戰爭等各種波動,國際能源價格皆大幅調漲,使得台電在過去幾年來面臨龐大壓力及虧損。為維持台電公司的永續經營,以確保台灣在能源供應、經濟發展、民生及國家安全等各面向之穩定發展,電價調整實為不得不然之措施。

林子倫說,經歷屆政府及國會共同討論決議,電業法第49條及其子法已明確規範電價審議及核定之法定機制,此次電價調整經過工商團體、消費者團體、學者專家及政府代表組成的電價審議會依法討論及共同決策後,才做出相關決議,並非行政部門單一決策,政府依法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同時,政府及各部會也將持續積極透過各項政策手段,使電價調整對國人的影響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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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3
  • 現在會說行政權了喔,談論死刑的時候怎麼不說屬於立法權
    04月30日07:29
  • 五權分立但是彼此制衡,你公民與道德都翹課喔
    04月30日12:01
  • 阿倫
    垃圾畜生黨只會掏空台灣
    04月30日07:37
  • Lai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只要審議完了該怎麼漲就怎麼漲 就算不合理也沒人管的動你們沒人可以監督?隨你們爽的
    04月30日10:49
  • 智淵
    以核養綠,讓綠電支援火力發電,讓臺灣有好空氣,也可以讓台電不虧錢跟不缺電
    04月30日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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