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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宜民涉強推女警 時力:國民黨法治觀念令人嘆為觀止!

新頭殼
更新於 2019年12月07日10:42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7日10:20 • 新頭殼newtalk |陳芳儀 綜合報導
立委陳宜民昨與女警發生衝突,將依妨害公務罪函送。   圖:鍾孟軒/攝(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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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曾銘宗、陳宜民等人昨(6)日前往外交部,針對「卡神」楊蕙如案進行陳情抗議,過程中與一名女警發生衝突,將依妨害公務罪函送。時代力量今(7)日對此回應,批評國民黨的法治觀念令人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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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警方在抗爭現場執勤身份標示一事,時代力量表示,過去在討論《集會遊行保障法》修法時,就提出希望明文規定現場執勤人員應該佩戴易於辨識身分之名牌、臂章等規定。當時警政署也已經提出「提高員警辨識度」的具體方案,若有公務員違法執行職務時,得以讓人民明確提起事後救濟、追究個別執勤人員責任。

時代力量指出,從媒體的影片可以看出,陳宜民是故意「掀翻」該名女士的帽子,後續更是將該名女警「推拉」下樓梯。直言國民黨若不要把集會遊行當作毒蛇猛獸,好好討論修法,「現在陳宜民委員就不必百口莫辯,也不用在記者會上不斷說謊!」
稍早在記者會中,陳宜民表示當時「手揮得比較大,不小心拍落了他的帽子」、「手拍他的肩膀,請他離開」。時代力量表示,這些說詞與影片完全不符,之前324行政院事件,時任國民黨行政院長江宜樺對於國家暴力的描述也是「拍拍肩膀」,批評「難道拍肩膀就是國民黨『對人施行暴力』的代名詞嗎?」

此外,葉毓蘭稍早也發表聲明,說明當時員警沒有警察標誌、是否有出示證明不得而知,所以陳宜民不知其身份。時代力量認為,葉毓蘭的說法非常荒謬,「難道葉毓蘭是贊成只要當立委就可以因為不知道對方是誰、就可以動手掀人帽子、推人下樓嗎?」認為這樣的法治觀念令人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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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2
  • 劉小冠
    動手動腳的啊不就好棒棒? 不知道是警察就可以動手?! 沒教養的人才會這樣!
    2019年12月07日11:33
  • 林本熇(噴漆阿龍)
    會立法的人不見得會知法守法,立委個人只是少數人的代表,不是代表全部人的代表,搞清楚立委不是官也没有權利去對公務員使用暴力。
    2019年12月07日10:57
  • Leon Chang 😜(展展)
    大腸花時怎就沒這種同理心,藍營作秀人民都知道,但看你們發表的意見更讓人噁心🤮
    2019年12月07日11:08
  • stone
    摸奶挺 摸女警奶 屎代怎麼看
    2019年12月07日11:08
  • 夏志強
    屎代力量談法治 哈哈哈笑掉大門牙了 大腸花在力髮怨靠著民意代表 進入力髮怨破壞公物 冥禁檔垃圾民意代表 當保全 每個人都應該被起訴 但是被保護好好都沒事 而且現在有人每個月領九萬元 怎麼樣 當政客走狗就是有肉可以吃 當狗也是可以吃香喝辣 過好日子
    2019年12月07日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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