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監院人事案 在野大合作聲請釋憲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0年10月08日20:10 • 林偉信、林縉明/台北報導
立法院通過監委人事同意案,在野黨包括民眾黨、國民黨、時代力量都認為程序有明顯瑕疵。圖為民眾黨團總召賴香伶(中)、立委張其祿(左)、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右)8日共同遞狀聲請釋憲。(郭吉銓攝)

立法院臨時會7月間進行監察院長陳菊及26名監委人事同意權審查,在民進黨立委以人數優勢強勢表決過關下,民眾黨、國民黨、時代力量等在野黨,都認為程序有明顯瑕疵,8日到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

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表示,對民進黨團而言,監委同意權的行使是在國民黨強力杯葛下的合法議事進行,過程沒有問題,當然不需要釋憲,但在野黨團要提釋憲,是他們的權利,他沒意見,不評論。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除了民眾黨5立委,國民黨團有33立委參與,達到連署釋憲門檻後,時代力量3立委也加入連署,41名不同政黨立委達成釋憲共識,聯手出擊。

民眾黨團總召賴香伶、立委張其祿和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昨代表遞交聲請書。賴香伶說,民進黨靠著人數優勢,排除議事杯葛後,臨時動議停止詢答及審議後通過人事案,這樣的做法排除在野黨立委執行立委職權的機會,程序嚴重違憲。

賴香伶表示,監委已在8月1日上任,但其權力來源沒有經過立院實質審查,身分有疑慮,也不符合民主正當性,期盼身為民主憲政守護者的大法官,能正視在野跨黨派的共同連署的聲請案,捍衛程序正義。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林為洲說,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監委人事權沒有完成法定程序,在野黨因此共同提出釋憲案,展現在野黨雖有不同理念、政策方向,但在共同真理正義下是可以合作,未來也會朝這個方向繼續努力。

此次在野黨立委聲請的釋憲案,大法官將分案後進行審查,如果有必要將在憲法法庭召開說明會,由聲請立委及關係機關代表到庭說明,大法官再決議受理與否,但也有可能先以書面審查,決議受理後再開辯論庭。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16
  • 威廉
    台灣終於又有“在野黨”監督政府了!
    2020年10月09日01:14
  • 靜蓮
    陳菊不適格,下台!蔡英文,做的真扯,不適任,下台!
    2020年10月09日00:32
  • CR7(進)
    聽聽這些大法官怎麼瞎扯的!
    2020年10月09日01:14
  • 劉國勝
    大法官已是民進黨的附隨組織,狗吠火車而以!
    2020年10月09日00:35
  • 立委們啊,立法院職權與議事規則是你們自己訂立,自國民黨執政時代已行之有年的遊戲規則,有何釋憲之必要? 大法官又不管立法院議事規則,好好監督政府與協助人民重大公益所需建設審查更重要。
    2020年10月09日01:21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