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林姓前女友疑另結新歡,58歲趙姓男子今年5月酒後前往林女在潮州租屋處縱火,事後從2樓陽台逃逸;這場無名火意外燒死林女25歲重度身障的兒子,全案經屏東地院法官審酌後,25日一審依殺人罪判處趙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發生火警的地點為3層樓建築,主要為出租套房,死者與母同住2樓,同樓層的還包括洪姓住戶,鄰居指出,火災發生前曾傳出爆炸聲響,隨即有濃煙竄出,屋內房客陸續逃出,林男因行動不便、命喪火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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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有目擊者發現1名形跡可疑男子,從2樓陽台匆忙逃走,懷疑就是嫌犯,警方根據證詞找到趙男,認為他涉嫌重大、事後聲押獲准。趙男過去曾有一段婚姻,且曾因家暴、酒駕、縱火等多項前科入獄,林女與他交往6年多,因不滿趙多次酒後鬧事,決定提出分手,無奈還是發生憾事。
謝孟蓉 記者寫標題很沒水準
為了點閱率
為了吸引更多人來看
為了達關注手法真無奇不有
縱火的人不是故意針對小孩
是心情不好想毀掉住宅
就這樣害到無辜的孩子
2019年11月25日19:56
black 這種垃圾有前科的男人,媽媽你還和他交往六年,這個媽你腦子要不要去檢查檢查,還害死自己兒子
2019年11月25日16:18
ps. 這記者到底有没有國小畢業啊???
2019年11月25日12:41
高康邁 別人囝仔死不完這句話是這樣用的?
2019年11月25日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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