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別人囝仔死不完 男狠心放火燒死前女友身障兒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1月25日09:12 • 發布於 2019年11月25日09:06 • 林和生
林男遭母親前男友縱火燒死,法官判縱火趙男無期徒刑。(翻攝畫面/林和生屏東傳真)

因不滿林姓前女友疑另結新歡,58歲趙姓男子今年5月酒後前往林女在潮州租屋處縱火,事後從2樓陽台逃逸;這場無名火意外燒死林女25歲重度身障的兒子,全案經屏東地院法官審酌後,25日一審依殺人罪判處趙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發生火警的地點為3層樓建築,主要為出租套房,死者與母同住2樓,同樓層的還包括洪姓住戶,鄰居指出,火災發生前曾傳出爆炸聲響,隨即有濃煙竄出,屋內房客陸續逃出,林男因行動不便、命喪火窟。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當晚有目擊者發現1名形跡可疑男子,從2樓陽台匆忙逃走,懷疑就是嫌犯,警方根據證詞找到趙男,認為他涉嫌重大、事後聲押獲准。趙男過去曾有一段婚姻,且曾因家暴、酒駕、縱火等多項前科入獄,林女與他交往6年多,因不滿趙多次酒後鬧事,決定提出分手,無奈還是發生憾事。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4
  • 謝孟蓉
    記者寫標題很沒水準 為了點閱率 為了吸引更多人來看 為了達關注手法真無奇不有 縱火的人不是故意針對小孩 是心情不好想毀掉住宅 就這樣害到無辜的孩子
    2019年11月25日19:56
  • black
    這種垃圾有前科的男人,媽媽你還和他交往六年,這個媽你腦子要不要去檢查檢查,還害死自己兒子
    2019年11月25日16:18
  • ps.
    這記者到底有没有國小畢業啊???
    2019年11月25日12:41
  • 高康邁
    別人囝仔死不完這句話是這樣用的?
    2019年11月25日10:47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