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如虎口,相信不少人在漫漫的駕車生涯中,一定有吃罰單的經驗,尤其是空曠或是下坡路段,民眾一個不慎都可能被「閃」一下,收到罰單就是立馬繳費,但別急,你知道有3種情況,罰單是可以不用繳的嗎?
其一,若為「緊急救護」情況時,假如車上載有需要「緊急送醫」的孕婦或是病患,若在路途中超速因而收到罰單,可以拿著醫生開立的證明,請相關單位評估,是否有繳款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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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當「告示牌與告發點距離不實」時,也可以聲請註銷罰單。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公布取締告示牌的設立規定有3點,分別為「告示牌需距離告發點一般道路100到300公尺」「 若為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應該設立在300到1000公尺前」「警示牌離地面高度要高於120公分」。
若民眾被取締的路段沒有符合上述這些條件,其實是可以聲請註銷罰單的;過去就曾有研究生被開單,卻發現去地路段的告示牌擺在2.8公里前,經過聲請後就成功註銷罰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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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則是「違規事實的完整性」,簡單來說,就是警察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民眾違規的事實;超速罰單上,一定得有警察局附上的「違規照片」,如果沒有,民眾就能申訴,有照片還不夠,還要看一下照片上有沒有被拍的「日期、時間」,只要其中一項不符合程序,提出申訴後就很有機會能撤掉罰單。
了解以上3種免繳罰單的情況,可以確保民眾的自身權益,但也千萬別當心存僥倖、鑽法律漏洞的馬路三寶,還是乖乖遵守交通規則,才是行車安全之王道。
實習編輯/莊欣霈
😈燕龍😈 如果真違規被罰警察警察攔下來開單我可以接受 最不能接受的是 被人亂檢舉
2019年08月30日10:16
Joyce 我綠燈右轉經過馬路時減速讓行人先通過,但還是被警察攔下來開了一張未禮讓行人,我不服氣,他說我沒完全靜止就是未禮讓行人!氣死我了!
2019年08月30日11:56
萳西(nancy蔡) 沒用的,怎麼舉證申訴都無效,最後還是得繳罰款
2019年08月30日11:48
陳源木 時間就是金錢!繳了吧!
2019年08月30日11:59
吖宗 不繳到時會收到恐嚇信說加罰的
2019年08月30日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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