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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哥毒趴效應!旅宿業列「毒品通報義務」...違者恐歇業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18年12月11日01:47 • 發布於 2018年12月11日00:26

記者周姈姈/綜合報導

「土豪哥」富二代朱家龍涉及W飯店毒趴女模命案,二審被重判10年,而法務部為了擴大防毒行動,將旅宿業納入防毒特定營業場所,立法院則是增訂「知情不報」條款,要求全國旅宿業者通報疑似施用或持有毒品人士,否則開罰,最重將處勒令歇業,該新法將於12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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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今年5月24日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案,增訂「知情不報」條款,將於12月12日正式上路,只要是「特定營業場所」人員在知道有人施用或持有毒品的狀況之下卻未報警處理,就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可處停業或最重可勒令歇業。

法務部則將「特定營業場所」界定在最近3年內「未事先通報警方處理」,而「在內查獲持有或施用毒品」,且從事視聽歌唱、舞廳、酒吧夜店或住宿等場所。

根據刑事局統計指出,目前符合「特定營業場所」者共有528家,其中旅宿業多達40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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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1
  • 蘇蘇
    為何不販毒唯一死刑???
    2018年12月11日07:04
  • 風吹裙擺動 哪裡去
    日你媽 只會把責任義務,丟給小老百姓
    2018年12月11日04:16
  • Yi-Chen Chen
    判定知情不報的標準是什麼
    2018年12月11日04:08
  • 小n
    沒用的法律
    2018年12月11日04:07
  • 又是一個爛法,自己抓不到就叫店家通報。像叫店家不能賣煙給18歲。店家不能讓客人酒駕回家!都不知道是哪個人建議這爛法令
    2018年12月11日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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