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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認定有條件合憲 王婉諭歷經小燈泡事件坦言「理解廢死但無法支持」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8小時前 • 發布於 8小時前
王婉諭在經歷小燈泡事件後,對於昨天的死刑釋憲案有感而發。(圖:王婉諭臉書)

憲法法庭昨天(21日)揭曉社會矚目的死刑釋憲案判決,認定死刑有條件合憲。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回應表示,雖然她理解廢除死刑的價值,但目前她仍無法支持廢死。她指出,若台灣未來能實行精神疾病分級分流,並設立專門的司法精神病院,讓社會具備除死刑以外的其他處理方式,她才可能會考慮支持廢死。

王婉諭回憶了自己在小燈泡事件後的心路歷程。她表示,事件發生後,她同時無法支持死刑與廢除死刑,因為行兇者的死亡並無法讓她的孩子復生。她強調,這兩條生命之間不可能等值,因此死刑對她而言並不是一種正義的回應。她也透過參與公共事務,如推動精神衛生法和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的修法,來尋求內心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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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及台灣社會對死刑的支持,王婉諭指出,死刑也是台灣社會的情緒出口,選擇死刑作為安全感寄託。然而她認為國家的責任在於解決這種不安全感的根源,並縫合社會的裂痕。她進一步表示,只有當台灣真正完善精神疾病的分級治療體系,並設立非監禁的司法精神病院,才能給予她選擇訴請極刑以外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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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9
  • 王淑菁
    這麼久了也沒看見你有啥建樹 會的只會舔綠
    8小時前
  • Kenny小胖(超級忙碌中)
    自甘墮落的小綠時代力量 已經走進歷史的墳墓 想由心生 人心可惡 面目可憎 小燈泡媽就是最好寫照
    7小時前
  • 為了再參選有權力,什麼話都敢說
    7小時前
  • 許立新 Eddy
    死者都沒人權了,加害者談何人權 唉,人民的選擇,悲哀
    2小時前
  • 郁荃
    看看自己的嘴臉,再回去看妳女兒的遺照 再摸摸自己的良心看還在不在
    33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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