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農業部提供】
農業部農糧署表示,我國為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國(以下簡稱WTO),須遵守相關規範,大蒜列為關稅配額品項,配額量3,520公噸,稅率22.5%,進口期間為10-12月份;1-9月份為配額外高關稅27元/公斤;倘進口超過基準數量時,可啟動特別防衛措施(SSG)加徵課稅1/3,提高為36元/公斤,在108年11月即曾啟動特別防衛措施。我國已於採收期以配額外高關稅及特別防衛措施保護國內大蒜產業,依WTO規範無法在採收期禁止大蒜進口,該署於此期間已密切注意本年期大蒜產銷,目前產地交易熱絡,評估產銷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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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進口大蒜 較去年減少
農糧署說明,本期進口為阿根廷大蒜,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本(113)年1月至3月21日共進口5,525公噸,較去年(112)同期6,471公噸,尚減少946公噸。進口大蒜係為補充國內生產不足,充裕國內市場供給所需。另大蒜進口程序需經由該署協助關務署進行產地鑑定,確定非中國大陸生產大蒜,並由農業部防檢署檢疫通過後由海關課稅後放行,廠商方可提領銷售;政府已有效管控大蒜進口程序,以避免中國大蒜轉口進入我國。
本年生產面積及產量合理 評估產銷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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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署強調,本年大蒜生產面積5,312公頃,產量5萬1,460公噸,與合理生產面積5,300公頃相當,目前雲林地區已進入盛產期,產地交易熱絡,評估產銷平穩。該署將持續推動產銷履歷驗證等追溯制度,落實原產地規則並強化國產大蒜安全、高品質及可溯源之形象,以加強國產與進口蒜市場區隔。